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社会调研与行业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5浏览次数:482

 

粤财大教〔201537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社会调研与行业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本科教学计划,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420132012级本科生分别安排有必修课《社会调研Ⅰ》、《社会调研Ⅱ》和《行业调研》。为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有序、高效的组织学生参与调研活动,现将课程开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组织形式

调研活动由教务处、校团委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 调研活动可以与校团委组织的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学生参加以上社会实践活动,按时提交调研报告且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2. 针对2013级本科生《社会调研》课程,教务处将组织开展主题社会调研活动,并对活动进行项目化管理。项目申报具体事宜详见《<社会调研Ⅱ>主题调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3. 各学院可结合学生和专业实际,针对《社会调研I》、《社会调研II》和《行业调研》的特点和要求,做好社会调研和行业调研的培训工作,安排学生开展分散调研或集中调研。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组织学生开展集中调研活动,逐步形成专业的主题精品调研活动。

二、指导管理

各学院务必做好调研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加强过程监控,并选派实践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在编在岗教师对学生调研活动进行指导,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各学院须为参与集中调研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

三、调研报告

调研结束后,学生须撰写并提交调研报告(模板见附件4)。学生组队参加调研活动的,需在调研报告中注明分工和贡献程度。各学院须制定调研报告成绩评定标准。

四、课程考核

《社会调研Ⅰ》、《社会调研Ⅱ》和《行业调研》课程成绩均采取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由平时成绩和调研报告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学院应于下学期第四周前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工作。

附件1:《<社会调研Ⅱ>主题调研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主题社会调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3《推荐项目汇总表》

附件4:《调研报告》(模板)

附件234不随文发放,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一五年六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