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6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招生遴选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4浏览次数:367

粤财大教〔201628

关于提交2016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招生遴选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粤财大〔201548号),采用高考招生方式的实验区,需在开班前一学期的第一周前将招生计划报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服务处审核,经学校审批同意后进入招生程序;采用校内遴选方式招生的实验区,需在开班前一学期的第一周前将遴选方案(含遴选条件、范围、人数、考试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会同实验区所在学院共同实施。

因《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每个自然班转入实验区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实验区所在学院班级和相同专业班级除外),为便于此项规定的具体执行,要求各实验区遴选环节均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总为学生最终成绩。

为确保各实验区2016级招生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实验区承办学院于6月1日前将实验区招生计划或遴选方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览表

 

 

教务处

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览表

序号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级别

承办学院

1

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国家级

创业教育学院

2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国家级

法学院

3

国际会计创新实验区

省级

会计学院

4

中国企业国际化的高级商务人才

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省级

经济贸易学院

5

具有财经院校特色的计算机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省级

信息学院

6

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省级

人文与传播学院

7

中澳“2+2”金融班

国际班

金融学院

8

中美“1+2+1”国际商务班

国际班

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