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3浏览次数:545

粤财大教201710

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道德规范管理,端正学风,学校对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部反抄袭检测工作。现引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请各学院自行组织对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

一、检测对象

检测对象为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

二、检测流程

1、学生自测。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可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广东财经大学专用版根据学号注册自行查重,首次免费。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测工作,并下载检测报告(比对报告)。

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gdcj

2、指导教师审核。检测报告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确保论文定稿和查重报告所检论文是否一致,并在检测报告首页签字确认。

3、学院检测。论文定稿(含检测报告)电子版在答辩前一周提交学院管理员,论文文件名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论文题目。由学院管理员收齐后统一重新检测,学院检测账号由教务处在3月中旬生成,届时会将相关信息发给各学院,抽查或者全查由学院自定。

三、其他

1、检测结果建议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R ≤ 30%

通过检测

30%R50

疑似有抄袭行为

R ≥ 50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检测结果也可以由学院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自行设定报教务处备案。

   在最终定稿提交学院审核时,仍未提交毕业论文定稿或者仍不通过的学生不准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需延迟毕业。

2、时间安排。学生自测需在学院检测前完成,学院检测及反馈需在答辩前完成,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好论文检测工作时间。

3.检测报告在答辩时需一并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最终由学院自行存档。

4、本次毕业重复率自查工作将列入学校对毕业论文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