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实践教学相关基础数据的通知(粤财大教〔2017〕113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次数:445

粤财大教〔2017113

关于填报实践教学相关基础数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审核性教学评估迎评工作,为学校《自评报告》提供数据支撑,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附表填报实践教学相关数据,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实验课程与实验项目

1.请各教学单位填写《实验课程与实验项目一览表》。表内相关信息依据学院编制的2017-2018学年度人才培养方案内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填报。本文所指实验课程既包括所有学时均为实验学时的纯实验课,也包括部分学时为实验学时的课程实验,两类课程的相关信息均要填入《实验课程与实验教学项目一览表》中。

2.《实验课程与实验项目一览表》只填报本单位开出的课程。

3.实验项目的实验性质请在相应栏目下划“√”。

二、实验室开课情况

1.《实验室开课情况一览表》由经管实验中心、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和有实验室的学院填报。

2.填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情况。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情况待学生选课全部结束后再行填报。

三、核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信息

1.教务处已根据各学院提交数据整理了《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基地一览表》,请各学院核对数据,并补充完善数据。

2.请各学院根据综合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情况,选取5个以上实践基地列入评估专家案头材料目录,并在《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基地一览表》最后一列“是否列入目录”中以数字“12345……”进行标注。所标数字反映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综合实力。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在16日前将填报好的附表纸质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302),电子版发至shjk456@gdufe.edu.cn

联系人:李慧清   联系电话:84096841

 

附表1:实验课程与实验教学项目一览表

附表2:实验室开课情况一览表

附表3:广东财经大学校外实践基地一览表(不随文发放,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一七年十二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