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梅发布时间:2019-02-21浏览次数:1440


粤财大教〔20195

关于做好2020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广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了《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穗教高教〔20193号),现就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项目包括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平台建设项目两大类。

(一)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面向广州地区高校教师申报,旨在构建创新创业梯级课程体系,侧重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国际比较、课程设置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政策咨询等研究。鼓励教师开发基础启蒙类、兴趣引导类、知识技能类、实践实训类、创新性和批判性思维类、创新创意类课程;针对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及就业需求,开发财税、金融、法规、企业管理、风险控制、知识产权保护等实务课程;探索跨专业交叉课程、复合课程、操作课程、体验课程建设。侧重开发在线课程。

项目周期2年。项目20万元/项,分2年划拨。

(二)平台建设项目,面向广州地区高校,旨在为在穗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实践提供线上平台或场地、设施等。注重发挥广州创新创业教育和促进就业工作的标杆示范性作用,积极创建创业创业(就业)线上线下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鼓励线上平台开发,有助广州地区高校创新创业资源和利益的共享。

项目周期2年。重点项目200万元/项,一般项目100万元/项,分2年划拨。

2020年度项目期限统一从20201月开始。

二、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对拟开展的项目具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具有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经历。项目成员不得超过8人。

(二)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超过2个项目,有在研同类项目的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鼓励广州地区省部属高校与广州市属高校联合申报并给予优先支持,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在项目申报书上加盖公章确认。鼓励吸引企业资金合作开展创新创业及促进就业活动。鼓励涉及IAB产业的相关平台、课程申报。

三、申报限额

我校推荐各类项目限额: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2项、平台建设项目2项。

四、申报要求

1. 201938日之前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到教务处(办公楼302,联系人:王雪梅;联系电话:84096841),同时发送电子版至357617311@qq.com,两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有企业资助的项目,应提供企业资金资助承诺书作为附件提供。

 3.经校内评审后,拟推荐的项目需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广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zedu.gov.cn/,进入“业务”栏目,点击右下角“教育评估”-“业务系统”-“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网上评估系统”,进入网上填报(操作说明可在系统首页下载)。平台开放时间为201931-318日。申报账号由各申报人自行网上申请,申报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市教育评估中心王老师(电话:8349138513926092890),或加入QQ160692926咨询。

五、项目管理

按照《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书(分为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平台建设项目两类申报书,请按照申请类别填写申请书)

     (附件不随文发放,请到教务处网站——教学通知栏下载)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项目.pdf

       附件2:广州市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申报书.zip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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