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具2019级实验区遴选入选学生转出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梅发布时间:2019-10-16浏览次数:632


         粤财大教〔201979

关于出具2019级实验区遴选入选学生

转出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2019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阶段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做好2019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粤财大办〔201957号),教务处分学院汇总了入选实验区学生名单(含候补学生)。

请各学院就学生转出本院进入实验区学习出具意见,于1017日之前将《入选实验区学生转出意见》(见附件)纸质版返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310),并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学籍管理—专业分流管理—分专业转出审核”完成相应的学生转出审核工作。

截止1017日,学生所在学院转出意见返还教务处的,视为学院同意学生转出。

附件:各学院入选实验区学生转出意见


                                           教务处

201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