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国献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1342

粤财大教〔202028

关于做好2020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毕业班学生:

为确保今年毕业生能够按时毕业及顺利就业,现将2020年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工作安排及批次

受疫情影响,部分毕业生本学期还需补考和修读课程,本次毕业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分三批进行。

(一)第一批:正常毕业学生和补缓考成绩出来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

1.学院审核(6月1日前)

1)各学院须依据教学计划和学位授予条件对学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与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的审核结果一致,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的毕业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各学院须将不能正常毕业或不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填写在《毕业、学位初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各学院须审核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是否已修满,将未修够素质拓展学生的名单填写在《毕业、学位初审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教务处复核(6月4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如有异议,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再一次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预计6月中上旬)。教务处根据复核结果将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公示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根据省学位办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5.颁发证书(预计在6月18日后)。

(二)第二批: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

各学院须于放暑假前10天将审核结果报学籍管理科,学籍管理科对各学院审核的结果进行复核,对符合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预计在放暑假前)。

(三)第三批: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

各学院须于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审核结果报学籍管理科,学籍管理科对各学院审核的结果进行复核,对符合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预计在暑假期间)。

二、学院审核意事项

(一)各学院需认真核对学生的各项学籍信息,若毕业、学位证书不需打印专业方向的,各学院必须于2020年5月19日前提供书面报告给教务处。

(二)毕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等表格请用统一格式(QQ群共享下载)编制,不得随意更改版式。每个行政班单独装订,顺序号请从1顺序递增,相应地方请加盖学院公章。注意:由于这些材料是属于永久保存的归档材料,请务必确保学生姓名等信息准确无误。

(三)对于还不能确定是否能毕业的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的“能否毕业”和“有无学位”栏则为空,待有定论后再手写;“未能毕业或未获学位的原因”栏请统一填写:⑴不能毕业的原因:未修够毕业学分,⑵未获学位的原因:未能毕业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

(四)毕业和学位证书上的照片要用图片社统一拍摄的相片,原则上用不干胶粘贴,没有不干胶的用双面胶,勿用胶水。

(五)毕业生证书所贴照片由学校组织进行采集,请各学院提醒因故错过集中照相的学生于5月15日前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采集(详见《关于做好未完成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毕业生线上采集工作的通知》),并将补拍的照片交到所在学院。若符合毕业条件和授予学位资格的学生,但未完成学历证书照片采集,则不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的通知,凡是没有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照片校对的,暂缓学历证书注册、暂缓发放学历证书!请各学院提醒本学院学生按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的校对工作。

三、毕业生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毕业审查报告,步骤为:

1.登陆jwxt.gdufe.edu.cn/jsxsd,录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

2.点击“学籍成绩”“毕业管理”“毕业资格报名”“查询”“毕业审核报告”;

3.如对毕业审核报告有疑义,请咨询学院教学秘书。

(二)毕业生已修读课程需要进行课程替代的,可在5月11日起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线上申请替代(每周五17:30—周一8:00非工作日暂停接受申请)。

(三)毕业生的毕业、学位审批表(含辅修),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方式交给学院(含辅修学院)的教学秘书。

(四)申请辅修证书:辅修专业学分已修满30但未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须将《辅修证书申请表》的电子版(详见附件3)发给辅修学院教学秘书,辅修学院将《申请辅修证书汇总表》(详见附件4)于5月22日前报学籍管理科。

(五)申请结业

1.学生将《结业申请表》的电子版(详见附件5)发给学院教学秘书,学院领导审批后于7月1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2.入学年份为2016年以前申请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三个月至一年内回校补考(填写《结业补考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补考及格后可以换发毕业证(一年以内不申请换发毕业证的,视为放弃),入学年份为2016年申请结业的学生不换发毕业证。

(六)申请延迟毕业

1.学生将《延迟毕业申请表》的电子版(详见附件6)发给学院教学秘书,学院审批后将《延迟毕业汇总表》(详见附件7)于暑假放假前报给学籍管理科。

2.延迟毕业的学生务必在下学期注册期间到学校办理缴费、注册和选课等手续,否则将视为放弃延迟毕业。延迟毕业的学生须在下一学期按时报到注册并按照在校生的方式管理。

(七)未完成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毕业生须在5月15日前完成线上采集工作(详见《关于做好未完成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毕业生线上采集工作的通知》)并将纸质相片邮寄给学院教学秘书。

(八)未返校的毕业生若需打印纸质成绩单,可委托在校学生在综合楼自助打印机进行打印(账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九)学校每个学期开展一次本科生的毕业审核和授予学位工作,请延迟毕业学生留意2021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有关安排。

附表:

1.毕业审核操作办法

2.毕业、学位初审情况汇总表

3.辅修证书申请表

4.申请辅修证书汇总表

5.申请结业审批表

6.申请延迟毕业审批表

7.延迟毕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毕业审核操作步骤.docx附件2:毕业、学位初审汇总表.xls附件3:辅修证书申请表.doc附件4:申请辅修证书汇总表.xls附件5:申请结业审批表.doc附件6:申请延迟毕业审批表.doc附件7:延迟毕业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