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梁宏中发布时间:2020-09-09浏览次数:898

粤财大教〔2020〕 

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

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数量

   本年度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我校推荐项目限额共15项,其中一般类项目11项,综合类项目4项。

    二、推荐立项要求

1.推荐项目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专业课程思政、专业评估与认证、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新师范、新工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2.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重点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的项目研究和实践。

3.项目建设突出实践导向、应用导向,立足于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并把成果应用于人才培养实践,避免单纯的理论研究。实践型项目推荐比例不低于70%。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4.限制立项的情况。所主持项目在2018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教研教改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9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

1.报送申报材料。请各申报单位于9月16日前将项目纸质申请书(附件2)一式五份和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至jykwnfw@163.com,逾期不再接受。

2.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教务处于9月17日前完成申报资格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

3.教指委推荐。9月25日前完成教指委推荐。

4.学校公示、上报。9月30日前完成学校公示和公文上报。

5.项目录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主持人)于10月16日前登陆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资料。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按系统公告执行。

四、其它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执行。

2.尚未结项的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含以此为基础申报的相近项目)如获批为省级项目,自动终止校级项目建设,请项目所在单位做好项目负责人变更、经费安排等协调工作。

3.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84096709。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3.2020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8月11日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