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 分流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林国献发布时间:2020-09-10浏览次数:744

粤财大教〔2020〕70

关于2020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

分流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2020年的人才培养方案,3个学院共5个专业在2020级设置了专业方向,入校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为了做好新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与分流的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会计学院

审计学

 

审计学

审计学(信息系统审计)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管理会计

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

人文与传播学院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商务文秘)

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

新闻学

新闻学(财经新闻)

新闻学(政法新闻)

二、时间安排

1.学院报送专业方向分流方案(9月18日前)。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将《专业方向分流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办公楼304),分流方案内容包括分流人数、分流班级数、分流原则、条件和分流程序等。

2.教务处发布专业方向分流报名通知(第9周)。

3.学院公布分流方案(1019日前)。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应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向学生公布专业方向分流方案。

4.遴选(第9-10周)。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按照分流方案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分流后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教务处发文公布专业方向分流学生名单(第11周)。

三、其他事项

1.专业方向分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专业方向分流只能在本年级本专业范围内进行。

3.专业方向分流后的班级总数须与分流前的班级总数一致。

4.学生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起进入专业方向学习。

                                                                  教务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