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0〕70号
关于2020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
分流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2020年的人才培养方案,有3个学院共5个专业在2020级设置了专业方向,需入校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为了做好新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与分流的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会计学院 | 审计学
| 审计学 |
审计学(信息系统审计)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 | |
财务管理(管理会计) |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 |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商务文秘) | ||
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 | ||
新闻学 | 新闻学(财经新闻) | |
新闻学(政法新闻) |
二、时间安排
1.学院报送专业方向分流方案(9月18日前)。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将《专业方向分流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办公楼304),分流方案内容包括分流人数、分流班级数、分流原则、条件和分流程序等。
2.教务处发布专业方向分流报名通知(第9周)。
3.学院公布分流方案(10月19日前)。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由专业所在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应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向学生公布专业方向分流方案。
4.遴选(第9-10周)。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按照分流方案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分流后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5.教务处发文公布专业方向分流学生名单(第11周)。
三、其他事项
1.专业方向分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专业方向分流只能在本年级本专业范围内进行。
3.专业方向分流后的班级总数须与分流前的班级总数一致。
4.学生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起进入专业方向学习。
教务处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