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0﹞108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开办校内本科专业和
新专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粤财大教〔2020〕42号),各教学单位开办新专业应当通过置换方式进行,如非通过置换方式设置新专业,原则上先申办专业方向;同时,如要开办校内其他教学单位已设置的专业,均应按照新增专业设置条件和程序在招生的前一年的秋季学期进行。学校现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开办校内本科专业和新专业方向申报和审批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开办校内其他学院已有专业或新专业方向,应当符合学校发展战略要求,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且与现有专业具有明显的区分度(拟办专业和方向与已有专业间至少有25%的课程具有差异性)。
2.具备相关办学条件和基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
3.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只能申报新增一个专业方向或者开办一个校内已有专业。
二、工作安排
1.拟新增专业方向或者开办校内已有专业的学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填写开办校内专业和新专业方向申请表(见附件1、2),并组织校内外专家(不少于5人、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对拟办专业和方向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今后建设路径进行论证,并于12月25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学校论证。学校在12月下旬完成论证工作。
3.教指委审议。在明年1月上旬将学校论证结果提交学校教指委审议。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梁宏中,电话:020-84096082。办公地址;校本部办公楼309。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开办校内本科专业申请表
2.广东财经大学开办新本科专业方向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