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梅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388

粤财大教〔202128

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

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附件2),现开展我校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具体涵盖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线、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五个类别。

二、推荐方式及数量

我校推荐限额共11门,各教学单位不设置推荐限额,具体见下表:

序号

类别

限额

说明

1

线上一流课程

2

须从已获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产生(详见附件2

2

线下一流课程

4

3

线上线下混合一流课程

2

4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1

5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

2


其中,线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总推荐限额为7,三类比例根据项目质量最终确定。

三、推荐条件

(一)各教学单位按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附件3)的有关要求进行校内遴选推荐。

(二)推荐课程须于2021131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三)每门课程只能从“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如申报“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上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类别,须按照省级已经认定的课程类别申报国家级一流课程,原则上不调整原课程类别;

(四)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四、推荐程序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推荐程序

1.各教学单位确定申报课程,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至教务处;

2.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4.教务处拟推荐课程信息进行公示;

5.报送教育厅申报材料;

6.根据教育厅推荐结果在系统填报课程申报信息。

(二)材料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515前向教务处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纸质材料:

(1)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在汇总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各类课程的要求必须提供的佐证材料需一并提供。

2)学院党委课程团队及课程内容的政治审查意见;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

2.电子版材料:包括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格式为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广东财经大学-XX课程-申报书.doc)、申报书附件材料(每门课程设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广东财经大学-XX课程-附件材料;全部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jykwnfw@163.com

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认定为国家级一流的课程,须继续建设五年,并持续更新。其他建设要求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其中,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需要提供课堂实录视频和说课视频。课堂实录视频请课程团队自行拍摄提供,说课视频由教务处根据最终推荐结果统一培训协调进行拍摄

(三)其他未明事宜,见教育厅教育部通知。

(四)工作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梁宏中,王雪梅,电话:020-8409608284096709。地址:校本部办公楼310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省级一流课程清单

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表格

3.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

程的通知(广东财经大学)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省级一流课程清单(截止2021年4月29日).xlsx

附件2: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表格.zip

附件3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广东财经大学).pdf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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