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国献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1376

粤财大教〔202138

关于做好2021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毕业班学生:

为确保今年毕业生能够按时毕业及顺利就业,现将2021年夏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核工作安排及批次

本次毕业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分三批进行。

(一)第一批:正常毕业的学生。

1.学院审核(6月1日前)

1)各学院须依据教学计划和学位授予条件对学生毕业、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与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的审核结果一致,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端)的毕业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各学院须将不能正常毕业或不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填写在《毕业、学位初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各学院须审核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是否已修满,将未修够素质拓展学生的名单填写在《毕业、学位初审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教务处复核(6月7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如有异议,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再一次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预计6月中旬)。教务处根据复核结果将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公示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根据省学位办有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5.颁发证书(预计在6月下旬)。

(二)第二批: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

各学院须于7月7日前将审核结果报学籍管理科,学籍管理科对各学院审核的结果进行复核,对符合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预计7月9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

(三)第三批: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

各学院于7月15日前将审核结果报学籍管理科,学籍管理科对各学院审核的结果进行复核,对符合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预计7月19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

二、学院审核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需认真核对学生的各项学籍信息,若毕业、学位证书不需打印专业方向的,各学院必须于2021年5月20日前提供书面报告给教务处。

(二)毕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等表格请用统一格式(QQ群共享下载)编制,不得随意更改版式。每个行政班单独装订,顺序号请从1顺序递增,相应地方请加盖学院公章。注意:由于这些材料是属于永久保存的归档材料,请务必确保学生姓名等信息准确无误。

(三)对于还不能确定是否能毕业的学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的“能否毕业”和“有无学位”栏则为空,待有定论后再手写;“未能毕业或未获学位的原因”栏请统一填写:⑴不能毕业的原因:未修够毕业学分,⑵未获学位的原因:未能毕业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

(四)毕业和学位证书上的照片要用图片社统一拍摄的相片,原则上用不干胶粘贴,没有不干胶的用双面胶,勿用胶水。

(五)毕业、学位证书所贴照片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由学校组织采集,请各学院提醒因故错过集中拍摄的学生联系图片社广东分社(电话:020-83398378,地址:府前路21号)补拍,并将补拍的照片交到所在学院。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条件的学生,若未完成学历证书照片采集,则不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的通知,凡是没有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照片校对的,暂缓学历证书注册、暂缓发放学历证书!请各学院提醒本学院学生务必亲自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进行个人图像信息校对。

三、毕业生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的毕业审查报告,步骤为:

1.登陆jwxt.gdufe.edu.cn/jsxsd,录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

2.点击“学籍成绩”“毕业管理”“毕业资格报名”“查询”“毕业审核报告”;

3.如对毕业审核报告有疑义,请咨询学院教学秘书。

(二)毕业生已修读课程需要进行课程替代的,可在5月17日起通过学校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线上申请替代(仅每周周一8:00—17:00接受申请)。

(三)申请辅修证书、学位证书:已辅修其他专业的学生于5月24日前填写《辅修证书、学位证书申请表》(详见附件3)报辅修学院,辅修学院将《申请辅修证书、学位证书汇总表》(详见附件4)于5月28日前报学籍管理科。

(四)申请结业

1.学生须填写《申请结业审批表》(详见附件5),学院领导审批后于7月1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2.入学年份为2016年以前申请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三个月至一年内回校补考(填写《结业补考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补考及格后可以换发毕业证(一年以内不申请换发毕业证的,视为放弃),入学年份为2016年以后申请结业的学生不换发毕业证。

(五)申请延迟毕业

1.学生须填写《申请延迟毕业审批表》(详见附件6)报所在学院,学院审批后将《延迟毕业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7)于暑假放假前报给学籍管理科。

2.延迟毕业的学生务必在下学期注册期间到学校办理缴费、注册和选课等手续,否则将视为放弃延迟毕业。延迟毕业的学生须在下一学期按时报到注册并按照在校生的方式管理。

(六)未完成学历证书图像采集的毕业生须联系图片社广东分社(电话:83398378,地址:府前路21号)完成采集工作并将纸质相片交到学院教学秘书。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条件的学生,若未完成学历证书照片采集,则不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按教育部的通知,凡是没有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照片校对的,暂缓学历证书注册、暂缓发放学历证书。未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相片校对的学生务必亲自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进行个人图像信息校对。

(七)学校每个学期开展一次本科生的毕业审核和授予学位工作,请延迟毕业学生留意2022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有关安排。

附件:

1.毕业审核操作办法

2.毕业、学位初审情况汇总表

3.辅修证书、学位证书申请表

4.申请辅修证书、学位证书汇总表

5.申请结业审批表

6.申请延迟毕业审批表

7.延迟毕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毕业审核操作步骤.docx附件2:毕业、学位初审汇总表.xls附件3:辅修证书、学位证书申请表.doc附件4:申请辅修证书、学位证书汇总表.xls附件5:申请结业审批表.doc附件6:申请延迟毕业审批表.doc附件7:延迟毕业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