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国献发布时间:2022-09-01浏览次数:368

粤财大教[2022]99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广州市和我校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学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以全面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总要求,以应对疫情个案突发为底线思维,优化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整个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万无一失。

2.本学期课堂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正常进行,推广上学年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教学经验,继续巩固线下教学为主、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3.各教学单位要坚持一手抓安全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成立本单位疫情防控教学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科学谋划,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加强教学检查和督导,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4.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做好延伸校区教学工作安排,将教学管理人员安排表和联系方式公布给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课堂教学工作指引

1.各教学单位全面清查教师到位情况。若有因疫情未能返校上课的任课教师,各单位要在开学前做好教学安排,若是外籍教师未能返校,做好线上教学安排,并填写课堂线上教学信息汇总表(附件1)交教务处备案。

    2.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发扬、巩固上学年线上教学有效经验和优良成果,鼓励利用各种在线教学平台、工具和资源辅助开展课堂教学,“线上+线下”“课内+课外”“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多种教学方式有机融合,深入推进课堂革命。

3.各教学单位须精准掌握学生动态(含港澳台侨学生)。将特殊情况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患病、隔离等原因)名单告知相关任课教师,要求任课教师在上课的时候,打开广财慕课(广财雨课堂)平台,学生可以线上同时观看或事后回看教师上课PPT和上课音频。

4.外籍留学生都采用线上教学,相关学院通知任课老师开学前与学生建立联系,并做好检查和指导。

5.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人文关怀,密切关注学生在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的需求,特别《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授课过程中,要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

6.授课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教室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间隔一定时间后进行通风换气;课间休息时间,尽量少聚集。

7.任课教师要加强课堂管理,每次上课须点名,做好学生考勤,了解班上是否有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进行帮扶;任课教师上课中要观察和留意学生的健康情况,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按照学校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三、线上教学应急预案

1.教务处、网络教育学院在开学前将本学期全部上课数据与广财慕课(广财雨课堂)平台完成对接,在平台上建好各门课程、各教学班信息,教师和学生登录就可以直接使用。网络信息与技术中心在教室教师用机上已安装好雨课堂、腾讯会议、企业微信。

2.各教学单位做好突发预案,要求各任课教师要按教师指引(附件2)进行线下教学的同时,都须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包括选用平台,准备线上资源,创建教学班群,进行线上教学设计等。开学第一次课,任课教师要组织所有学生加入教学班群,若学校突发疫情则根据情况及时将线下教学转为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或全面转为线上教学,并按照课堂线上教学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交教务处备案。

3.若有任课教师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返校上课,由开课单位优先安排其他任课教师顶替回校进行课堂教学,其次再考虑安排任课教师进行线上教学。开课单位做好线上教学指导和督导,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按时进行线上上课。

4.若学校突发疫情所有课程均按原课表进行上课。线上教学的班级学生可在宿舍或教室上课,若在教室上课,隔开座位,并全程佩戴口罩。

四、实践教学工作指引

1.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师生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财大党办[2022]39号)要求,顾全疫情防控大局,防止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确保学生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对于没有返校或不符合返校标准的学生,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线上资源组织学生开展线上实践教学或采取其他替代方案,确保学生完成实践教学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包括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科学防控。并做到如下几点:

1)制定校外实践教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遵循“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省内常态化防控区域开展,不得前往风险区域。对本学期计划开展的校外实践教学情况逐一排查,摸清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地点、时间、生活保障、疫情防控防护措施等情况,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校外实践教学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必须上报学校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实施。

2)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和疫情防控的专题教育。各教学单位针对计划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必须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加强师生校外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指引。

3)严格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纪律。校外集中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领导小组,并确保每门课程,每个小组都有专人作为疫情防控负责人。实践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原则上应统一管理,统一行动,避免学生单独行动。学生分散外出实践教学活动,要严格遵守学校进出管理规定,执行请假审批制度。各学院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和指导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动态,每日做好缺勤、早退、请假、体温检测记录。

4)应急处置。发现疫情防控风险或漏洞应及时分别向所在学院党政领导、教务处和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严格按照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及属地原则切实做好外出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调整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安排。

特此通知。

附件:

1. 课堂线上教学信息汇总表(普教本科生)

2.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课堂教学教师指引

附件1:课堂线上教学信息汇总表(普教本科生).xls

附件2: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课堂教学教师指引.doc

 

                                                                 教务处

                                                           2022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