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唐佩发布时间:2022-09-02浏览次数:610

 

   粤财大教〔2022〕102号

关于组织参加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近日下发了《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粤高教学会〔2022〕12号),现将通知(附件1)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积极组织人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本次评选按照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要求组织申报并推荐参评。其中,我校推荐参评的论文和研究报告总数不超过10篇、专著不超过5部。申报成果完成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已获省部级以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奖励成果不再参评。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必须是申报人为主体完成的成果。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2.参评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和研究报告类。著作类包括高等教育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但不包括教材;论文类包括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高等教育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类包括得到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负责人及其职能部门的批示认可和采用的高等教育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二、参评成果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参评的需提交《申报表》(一式2份)(附件3)、《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并提交成果(其中论文和研究报告提交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著提交原件1份,如原件无法提供,可提供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请各单位于2022年9月19日前按上述要求将推荐参评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发送至邮箱jykwnfw@163.com。逾期报送不予推荐。

其他未明事宜参见学会通知。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唐佩,电话:020-84096082,地址:校本部办公楼309。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docx

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