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2〕112号
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2019、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特等奖或一等奖获奖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四)推荐成果可以在省级获奖成果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完善、整合和必要更新,但成果名称、核心内容等不得进行大幅变更;
(五)原则上,推荐成果主持人须与对接省级成果主持人保持一致。其他主要完成人与省级相应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保持一致,如有变更,应取得原省级成果完成人全体签字同意。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单独装订2册)、教学成果报告(限5000字)和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另装2册)(纸质1份+PDF电子版);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电子版);
3.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同时须刻录进光盘内,制成CD—R光盘一张(650M/720M)。
以上材料2022年10月8日前纸质版报送至校本部办公楼3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ykwnfw@163.com。
四、其他事项
1.请成果所在单位全力组织申报,认真打磨申报材料,学校其他单位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共同高质量完成本次国家教学成果申报推荐工作。
2.学校确定推荐成果后,将推荐成果予以公示,并通知成果负责人将成果材料填报系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唐佩,王雪梅 联系电话:020-8409608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