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林国献发布时间:2022-10-28浏览次数:267

  

粤财大教〔2022122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期中教学检查管理办法》(粤财大[2017]124号)有关精神,学校将于第9-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校教学督导组织负责相关抽查工作。

检查时间为第9-12周,13周各教学单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提交教务处。
    二、检查内容

常规检查

各教学单位根据《期中教学检查管理办法》要求,从师德教风、课堂教学、课程思政、学生作业、实践教学、教学条件和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线上教学检查

各教学单位全面了解教师线上教学和学生在线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线上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1.上课秩序情况。师生是否按照课表授课和准时上下课等

2.教师课程设计情况。教师在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学生自主学习环节、互动环节、辅导答疑、作业和测试等环节设计安排是否合理。

3.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使用情况。包括是否合理、熟练使用在线教学平台或相关智慧教学工具、软件等。

4.教学资源配备和使用情况。包括教材(含电子教材)、PPT课件、音频课件、视频课件、慕课资源等是否符合选用要求,以及是否能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等情况。

5.师生互动情况。包括在线辅导答疑、在线学习讨论、在线作业与考核等情况,是否形成“教”与“学”的良性互动。    

6.学生到课情况和课堂参与度。检查学生的到课率及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管是否到位等。

7.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检查课程教学内容、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是否得到保证等。

8.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包括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讨论与课程无关的内容、发表不当言论等。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制订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布置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两个校区的教学检查要同步进行,兼顾线下线上教学情况辅修学位的教学须纳入检查范围。

整改和解决问题。各单位根据检查内容,采取各种方式认真自查,并认真听取师生对教学及管理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学生反映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力促解决。

交流、总结与提高。检查重在以查促改、以查促建,通过老师同行听课、交流、评价,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将好的教学方法和经验加以推广,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检查结束,各单位要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请各单位于122日(第13周星期)前将期中检查书面总结、《期中教学检查课程教学情况记录表》(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交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行政楼308,叶永新老师)。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课程教学情况记录表

2.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课程教学情况记录表.doc

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2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