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2]127号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进教师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学校决定开展教学示范公开课和“品味教学”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示范公开课
1.各教学单位推荐
(1)各单位本学期每周推荐一名教师进行教学示范公开课。从教学方法有创新、教学改革有特色、教学内容与形式突出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的任课教师中推荐,优先推荐各级教学名师、各类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示范课程负责教师、督导听课评价优秀教师和受学生欢迎教师。
(2)示范公开课采用随堂或专场举办的形式。随堂观摩按原课表时间、地点进行,安排在第11-14周(11月14日-12月9日)进行;专场由各学院自行拟定,可调整上课时间、地点。第11周采用线上公开课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推荐线上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填好《广东财经大学教学示范公开课安排推荐表》(详见附件)于11月1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联系人:王进,联系电话:0757-87828968,邮箱:510974692@qq.com)。
2.学校公布全校公开课安排
每周教务处汇总各单位推荐情况,公布教学示范公开课教学安排。11月14日,教务处公布第11周教学示范公开课安排。
3.各单位组织教师参加听课、交流
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公开课观摩听课,提倡教师跨学院(部)、系(教研室)观摩听课。根据学校听课工作通知要求,建议每个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
二、“品味教学”交流会
1.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教学经验交流活动,邀请校教学督导听课评价为优秀的教师、校教学督导员或校内外专家进行教学经验介绍。
2.本学期“品味教学”交流会定当月某个星期二下午进行,具体安排另外通知。
3.各教学单位发动教师积极参加,特别要求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学生网评教得分不高和校教学督导听课评价为中等或中等以下的教师参加。
三、教学交流活动激励
1.主讲示范公开课教师做好材料总结,可在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填报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事例加分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是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业绩条件。
2.各单位将主讲示范公开课教师纳入对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优先条件。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交流活动,制订本单位活动方案,明确同行听课节数,安排教研室主任(系主任)、院级教学督导员指导教学交流活动。
2.各教学单位要努力推广示范公开课,建设一批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突出产出导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教学,深化课程育人,特色鲜明,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的课程。
3.建议各单位每学期安排一场示范公开课专场,有序组织教师参加示范公开课观摩听课,开展听课心得的交流和研讨,并做好本单位示范公开课教学活动总结。
4.学校将通过随机听课、查看公开课听课记录等方式对公开课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公开课活动落实情况作为二级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指标。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教学示范公开课安排推荐表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