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2]129号
关于在疫情期间做好2022-2023年第一学期
开放式课程(项目)替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以“安全第一、工作不停”为原则,以有序保质地开展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替代为目标,现将疫情期间学生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替代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开放式课程(项目)替代由学生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管理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愿申请,本学期以线上方式进行。
二、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11月14日-11月18日)
根据管理办法,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申请表》《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放式课(项目)审批汇总表》(附件2-3),并附佐证材料电子版(含证书、参赛作品等)。
学生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打包压缩,以“姓名+学号+学院”为文件名,于11月18日前发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统一收齐。
(二)学院初审(11月19日-11月23日)
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在汇总表(附件3)中出具审核意见(同意或不同意)。于11月23日前,将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
(三)开课学院审核(11月24日-11月28日)
教务处汇总申请材料整理分发至课程开课单位所在学院进行审核。课程开课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于11月28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
(四)教务处审核(11月29日-12月2日)
教务处审核确认。
(五)公布结果(12月3日-12月6日)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在教务处官网发布通知,申请通过的学生名单和相关信息将反馈至被替代课程开设单位,由被替代课程开设单位通知任课老师,总评成绩录入时按“85分”或“良好”输入系统。
教研科邮箱:jykwnfw@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三、注意事项
(一)汇总表(附件3)请严格按照证明文件中的相关信息填写,请各学院汇总时严格审核把关。
(二)所申报的开放式课程(项目)与替代课程授课内容具有一定相关性。
(三)可申报替代的竞赛请参考附件4,如申报替代的竞赛不在附件4所示范围内,则需等待专家评审以确定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管理办法
2. 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学分申请表
3.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放式课(项目)审批汇总表
4. 广东财经大学课外竞赛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开放式课程(项目) 学分管理办法》.pdf
附件3: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开放式课(项目)审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