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梅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43

粤财大教〔2023123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类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东财经大学“十四五”本科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类项目培育建设,以本科教育教学类项目带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学校实际,现组织2023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类项目申报工作,本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类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课程思政项目在线开放课程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四大类。具体通知如下:    

一、质量工程项目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3年度学校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类型主要依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东财经大学一流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并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具体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8项目其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为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五育并举”专项及“五融一体”人才培养特色专项共3大专项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对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体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从校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1具体项目类别、建议资助经费标准、各单位申报限额见下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议资助经费标准

各教学单位申报限额

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万元

7类项目

共限报2

2

校企联合实验室

4万元

3

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

2万元

4

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

2万元

5

课程教研室

2.5

6

虚拟教研室

2.5

7

专项人才培养计划

4

8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育数字化转型专项)

1

限报2

9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五育并举”专项)

1

限报1

10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五融一体”人才培养特色专项)

1

限报2

其他各单位可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序号8910三大专项每单位共限报2

   (申报条件及要求


1.校级质量工程中各类项目的建设经费由所在单位资助

2.鼓励具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已经顺利结项的省级、校级项目在原成果基础有一定创新拓展后申报。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能力在教师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教学单位统筹组织确定,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开展实施。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1个项目。存在以下情形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1学校近3年已有相近或相同省、校级项目再次申报的;

2项目建设任务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

3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省级或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未通过2023年度结项验收,或所主持的同类项目尚未结项的;

4其它不予立项的情况。

4.原则上教务处不再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评审,但各单位须对项目立项严格把关以保证后续推荐省级项目有竞争力。项目由各单位根据限额推荐,经后续相关程序后立项。

(三)申报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

2.学院按限额推荐

3.教务处统一公示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5.学校公布发文。

    二、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一)项目类别及数量

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项目主要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广东财经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具体包括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示范团队、示范课程、示范课堂四大类。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1具体项目类别、建议资助经费标准、各单位申报限额见下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议资助经费标准

各单位申报限额

1

示范学院

5万元

4类项目共限报2

2

示范团队

2.5万元

3

示范课程

2万元

4

示范课堂

1万元


注:根据本次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指南,共有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4个学院符合示范学院申报要求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校级课程思政中各类项目的建设经费由所在单位资助。

2.各单位应对推荐项目进行严格评选,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3.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示范学院、示范团队、示范课程、示范课堂四类项目中统筹安排,择优推荐,具体申报要求见《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度课程思政项目申报指南》。

4.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1课程思政项目

5.原则上教务处不再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本科课程思政项目项目评审,但各单位须对项目立项严格把关以保证推荐省级项目有竞争力。项目由各学院根据限额推荐,经后续相关程序后立项。

(三)申报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

2.学院按限额推荐

3.教务处统一公示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5.学校公布发文。

三、在线开放课程

(一)项目范围及数量

本次重点立项以下几类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及其他具有校本特色的专业必修课程。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2门课程。本次学校计划立项在线开放课程总数量不超过15门。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承担拍摄继续教育学院相关慕课课程的,且为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或其他极具校本特色的专业必修课可申报本次本科在线开放课程,按照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制作相关慕课。拍摄制作标准应遵循《广东省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上线标准(试行)》。

2.已列入继续教育学院立项建设资助的在线开放课程,符合本次本科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要求,教务处给予立项。其他课程由教务处统一预算并资助,具体经费资助标准根据学校下拨经费情况确定。

3.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师德好,并长期从事该门课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鼓励和优先支持各级教学名师建设在线开放课程。

4.课程团队主讲教师在教学一线长期担任本课程的教学任务。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助理和技术保障人员,能长期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包括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助理和技术保障人员等。

5.课程应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基础较好的课程,必须在校内开设满3个学期,2022 年后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新课程必须在校内开设满2个学期。课程前期积累较好,教学内容资源丰富、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的好评和认可,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

6.课程内容应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保证课堂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规范的问题。课程内容应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课程育人效果。

7.课程须在2年内完成课程制作并上线主流社会公共慕课平台运行。相关标准遵循《广东省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上线标准(试行)》。

(三)申报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学院推荐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5.学校公布发文。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申报范围及要求

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及相关单位,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牵头单位必须是我校单位。每单位限报1项,本次学校计划立项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总数量不超过15个。

(二)申报条件

1.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建设经费由教务处统一预算并资助,具体经费资助标准根据学校下拨经费情况确定。

2.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人员且须具有正高职称。5年有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或教学建设类项目经历。

3.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性突出,与其他高校相比具有唯一性和绝对优势;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推广成效明显。

4.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扎实,具有省(校)级已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重大教改成果支撑;目有比较完整的实施方案,已有良好的实践基础,较多的成果支撑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还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建设成果、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教材建设、高水平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新闻报道及推广应用效果等。

5.拟申报的培育项目一般应经过不低于1年(截至20231030日)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学改革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申报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学院推荐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

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5.学校公布发文。

五、材料报送

20231117日前,拟申报相关项目的,按所在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相关类别的申报表》(质量工程项目和课程思政项目一式一份,在线开放课程和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一式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份)至教务处相关工作联系人电子版发申报表和汇总表送至教务处相关工作联系人邮箱,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六、其他说明

本科教学类项目的建设期限为2年,2年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项验收。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

1.质量工程项目、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教研科王雪梅,020-84096082,明德楼(原行政楼)309jykwnfw@163.com

2.课程思政项目:通识科唐红瑞,020,84096841,明德楼(原行政楼)302tongshijiaoyu302@163.com

3.线开放课程:杨海阔,020-84096709,明德楼(原行政楼)310jykwnfw@.163.com


附件:

附件1: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相关附件.rar

附件2:课程思政项目申报相关附件.zip

附件3: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相关附件.zip

附件4: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项目附件.zip

教务处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