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133号
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微积分Ⅰ》《微积分Ia》期中考试的通知
各教学及相关单位、各学生:
为加强课程教学过程评价,检验学生课程阶段性学习成果,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期将组织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微积分》期中考试。为确保考试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科目及主考老师
微积分Ⅰ(课程代码:22100113)、微积分Ia(课程代码:22100123)。广州校区由邹战勇任主考老师,佛山校区由李真任主考老师。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期中考试定于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进行,具体安排请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微积分Ⅰ、微积分Ia期中考试安排表》(附件1)。
三、考试组织
(一)考生须知
1.除申请“免听”的重修学生,凡本学期修读该两门课程的学生均须参加本次考试。
2.考生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3.学生须认真复习,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4.因疾病、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参加期中考试的学生,持个人书面申请、医院相关证明等材料一起交至任课老师审批备案。无故缺席均按缺考处理,期中考试成绩记为0分。
5.学生须主动加入教学班群,及时了解考试相关最新动态。
(二)试卷管理
1.试题要按照标准的格式打印,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在课程考前一周由老师送至教务处文印室印制,开课学院于考试前一天安排教职工到文印室按各考场学生人数提前分装好考题,做好考前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2.为严防考题失密,监考人员于考前半小时到教务处文印室领取试卷袋,并于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考毕后,佛山校区的试卷由监考老师于当天下午4点半前交至励学楼213教室(SJ1-213),广州校区的试卷由监考老师交至立德楼(北二)512室,由开课学院对试卷进行统一归档。
四、其他要求
(一)监考由开课学院主要负责,学生所在学院共同承担监考任务,任课教师须承担监考任务。为确保本次考试有序进行,请各单位根据《2023-2024-1学期期中考试监考员安排表》(附件2)于11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监考人员至教学管理科(广州校区发送至jling@gdufe.edu.cn,佛山校区发送至1102439652@qq.com)。
(二)各门课程的监考人员原则上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得聘请外单位人员。各学院在考前须对监考人员进行认真培训,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三)期中考试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和反馈。以随堂的形式将考试结果反馈给学生。反馈的重点内容应包含:介绍班级考试整体情况;着重对学生学习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对错误率较高的试题,普遍未掌握的知识点进行反馈和指导;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的个别疑问进行指导。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微积分Ⅰ、微积分Ia期中考试安排表.xlsx
附件2 2023-2024-1学期期中考试监考员安排表.docx
2023年11月21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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