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3〕134号
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数量
1.项目类型
本年度学校推荐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共8个类别,具体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现代产业学院、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具体申报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2.限额推荐数量
我校推荐项目限额共26项。其中,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限额推荐16项(每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其他类别项目共限额10项(每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最终各类别推荐情况根据各项目质量确定。
二、申报范围
已立项为2021、2022年度相应类别项目但还未成为省级相应类别项目的,及已通过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资格审核的项目可申报本年度相应类别的省级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得到学院充分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有必要继续予以推进。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一)近3年来(自2020年9月1日起计算,下同),负责人主持有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省级验收;
(二)所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在2021年度省级验收中 列为“不通过”或在2022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
(三)主持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再次申报同类别项目;
(四)2023年申请同时主持多个类别项目;
(五)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
(六)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等应予限制立项的情况。
四、申报推荐程序
1.项目申报。请各申报单位组织教师填写相应类别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填写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须按照推荐优先顺序排序)。
2.教务处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3.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4.公示。
5.项目系统填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4日前登陆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资料。填报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按系统公告执行。
6.报文。
五、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以上材料统一发送至教研科邮箱。
六、其它事项
1.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执行。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划拨学院,由学院予以资助。
3.教务处工作联系人:王雪梅:联系电话:020-84096082
地址:校本部明德楼309,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各类别项目建设任务书
3.2023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