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国献发布时间:2024-01-05浏览次数:10


教务〔20241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

集中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监考员: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巡考小组,负责检查、评估考场纪律和监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巡考组织

巡考工作以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总巡考的领导下,按学校巡考和教学单位巡考两个类别分别承担指定考场的具体巡考任务。

(一)总巡考职责:考试期间巡视考场、检查考试情况。

(二)学校巡考员职责:巡考员须根据主考、监考职责和考试纪律要求,对监考员和考生不规范的行为和异常现象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具体巡考工作人员及时间详见《广州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学校巡考员安排表》(附件1)《佛山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学校巡考员安排表》(附件2)。

(三)教学单位巡考职责:教学单位领导主要负责巡视本学院主考、监考到位情况,以及巡视本学院考生的考场纪律情况,并协助处理考场突发事件等。各教学单位领导在考前20分钟到考场签到和领取巡考证(广州校区在博学楼一楼,佛山校区在笃行楼308、励学楼211)。具体巡考时间详见《广州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学院领导巡考安排表》(附件3)《佛山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学院领导巡考安排表》(附件4)。

二、学校巡考员工作要点

(一)巡考员须严格执行《广东财经大学巡考员须知》(附件5),并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期末考试巡考工作流程》(附件6)做好各项巡考工作。

(二)巡考员须提前20分钟到达所负责的考场,无特殊原因不得换人。广州校区巡考员到博学楼一楼大门口签到,佛山校区到教师休息室(笃行楼308、励学楼211)签到。

(三)检查主考教师是否按时将试卷送至考场,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岗(主考教师、监考教师相关责任详见《主考、监考须知》(附件7))。如果主考、监考教师在规定时间没有到岗,须及时联系相关教学单位领导。

(四)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要求清点试题纸、答题纸,是否组织学生在《考生座位表》《期末考试提醒确认表》(附件8)签名等。如果缺少答题纸或草稿纸,巡考员可到教师休息室领取(广州校区博学楼102/308室;佛山校区笃行楼308/励学楼211/拓新楼212);如果发现试卷数量不够,可在相邻的同一代码课程的考场调用多余试卷,有任何特殊情况第一时间联系教学管理科(广州校区:江老师、林老师,020-84096085;佛山校区:徐老师、王老师,0757-87822901)。

(五)巡考员须熟悉《广东财经大学考场纪律》(附件9)和《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10)。检查监考员是否按照监考程序进行监考。巡考员每隔20分钟进进行一次全面巡考。对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终止该生的考试,收齐证据、要求考生在证据上签名确认。巡考员须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巡考负责人报告。

(六)考试结束,巡考员集中汇报巡考的有关情况(广州校区到博学楼三楼306教室,佛山校区到教师休息室(笃行楼308、励学楼211、拓新楼212),并将《广东财经大学巡考员记录表》(附件11)交巡考组工作人员。

三、巡考联系电话

广州校区:江老师、林老师,020-84096085

佛山校区:徐老师、王老师,0757-87822901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广州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学校巡考员安排表.xlsx

附件2:佛山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学校巡考员安排表.xlsx

附件3:广州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学院领导巡考安排表.xlsx

附件4:佛山校区期末集中考试学院领导巡考安排表.xlsx

附件5:广东财经大学巡考员须知.doc

附件6:广东财经大学期末考试巡考工作流程.doc

附件7:主考、监考须知.docx

附件8:期末考试提醒确认表.docx

附件9:广东财经大学考场纪律.doc

附件10:广东财经大学普教本科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附件11:广东财经大学巡考员记录表.doc

附件12:监考教师守则.doc

附件13:广东财经大学考生违纪作弊情况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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