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29浏览次数:250

                  
                           粤商教〔2007〕88号
       关于200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7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开始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7年12月22日。上午考四级,下午考六级。
  二、报考对象及资格
  1.修读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普通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可报考CET-4。
  2.修读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已取得CET-4合格证或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普通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可报考CET-6。
  3.凡已取得CET-4、CET-6合格证书或CET-4、CET-6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同级别的考试。
按有关规定,CET考试不再接受非在校生报名。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1. CET考试报名须采集考生的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并要求考生签诚信书和报名信息确认书(合二为一)。
  2.本科生到各自所在的院(系)报名,不得跨院(系)报名。港澳生到外事处报名,研究生到研究生处报名。为了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使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请各单位务必安排两台电脑对四、六级进行分机报名信息采集,不能将四、六级在同一台机上报名,避免因混报而出现错报的现象。
  3.为确保考生信息清晰、准确,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确认书》(即诚信书),确认无误后再签名。《报名信息确认书》一经签名将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错漏,责任由考生负责。
  4. CET-4报名费为16元/人,CET-6为18元/人。
  四、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27日。
  院(系、处)核对报名数据时间:9月28日—10月8日。
  院(系、处)上报报名数据时间:10月9日(星期二)。
  请各院(系、处)务必仔细核对报名数据,数据一经上报将不得更改。
  各班级在9月27日(星期四)前收齐报名费交院(系、处)办公室。各院 (系、处)于10月9日(星期二)前将报名费送交学籍管理科,逾期不候。
  五、请各院(系、处)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专机负责CET的报名工作。
  六、三水校区的考生报名事宜由三水教学办另行通知。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