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领导的批示,近期学校将对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请各教学单位在遵循《广东财经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试行)》的原则和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以及教研项目、教学成果获奖记分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领导的批示,近期学校将对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请各教学单位在遵循《广东财经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改革方案(试行)》的原则和总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以及教研项目、教学成果获奖记分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