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15﹞71号
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质量,现将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我校2012级本科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和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的时间进度安排,加强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进度如下: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 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 2016年4月12日前完成 |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 2016年5月6日前完成 |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 | 2016年5月10日前完成 |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 2016年6月14日前完成 |
毕业论文(设计)存档 | 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
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质量。
1.各教学单位提供给学生的选题指南或选题参考应组织专业教师进行集体研究,认真讨论。
2.各教学单位应对毕业生的自选选题进行审核,选题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题。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
4.学生选题应具有时效性并符合专业要求,避免出现选题太空、太大的现象。
5.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选题进行检查。请各教学单位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参考选题)和《毕业论文(设计)执行计划书》于12月25日前报到实践教学管理科。相关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三、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质量要严格要求,为了符合学术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要包含文献综述。
四、学校在明年四月中下旬组织进行毕业论文反抄袭检测。
五、指导教师和学生须严格按照《广东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表”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等有关表格,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应严格按表内要求的各要素填写,“开题申请”部分不少于1500字。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填写要求:
(1)表中各栏“指导意见”内容不得雷同;
(2)论文选题和论文初稿的指导意见不少于60字;
(3)“定稿意见”栏只就论文(设计)是否达到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要求及是否同意答辩给出意见即可,字数不做要求;
(4)表中各栏指导意见手写或打印均可,但指导教师签名必须手写。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填写要求:
(1)“论文内容及主要观点摘要”控制在200字左右;
(2)“提问及答辩”一栏的提问不少于2个问题;
(3)以上内容手写和打印均可,但签名必须手写。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填写要求:
(1)“指导教师评语”不少于180字;
(2)“复评教师评语”及“答辩评语”不少于60字;
(3)指导教师成绩、复评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统一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按五级记分制;
(4)以上内容均统一手写,要求字迹清楚、字体工整。
六、做毕业论文(设计)需使用实验室的学生,应向所在教学单位申请,经有关实验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实验设备,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
七、毕业论文成绩录入系统严格执行五级记分制。
八、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于2016年6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进行毕业论文存档。
九、为方便各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在本文件中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用表》(附件)的形式一并提供,各单位也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科)下载各种用表。
附件:《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用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