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15级学生遴选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粤财大〔2015〕48号)和《广东财经大学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方案》(粤财大〔2013〕34号),2015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拟从法学院2015级学生中遴选部分学生进入实验区学习。为顺利完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专业方向及名额
遴选专业方向分为企业法务和司法法务,遴选名额共20人。
二、遴选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遴选范围
法学院2015级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
(二)报名条件
1.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0及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的课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3月 21日上午 9 时至 3月24日上午9 时。
2.报名方式:
学生登陆教务系统(http://jwxt2.gdufe.edu.cn:8080/),点击“活动报名”下拉菜单中的“网上报名”,选择拟报名专业,点击“确定”保存。所填报的专业在报名时间内可以自行更改,逾期不能再填报和更改。
3.资格审核:法学院和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安排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 主要考察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评析。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初选名单。
(2)笔试安排:教务处于 3月28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考试(笔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3.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和逻辑思维能力。
(1)面试内容:自我展示(自主选题演讲,但不能透露个人信息)和回答考官问题两种方式。演讲时间为3分钟,回答问题时间3分钟。
(2)面试安排:教务处于4月8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面试安排(含时间、地点、名单)。
(三)公布成绩
教务处于4 月 14日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总评成绩。
(四)公布录取名单
在学校信息门户和教务处网站对拟入选学生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录取名单及安排后续工作。
四、注意事项
(一)在遴选期间违纪、违规的学生,取消遴选资格。
(二)经批准进入卓法实验区的学生须按卓法实验区的教学计划参加选课并修读全部课程。
(三)学校发文公布录取名单后,学生不得申请退出实验区。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