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16〕34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研究期已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项目
1.2014年申请延期结项的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5个)
2.2014年立项的创业实践项目(10个)
3.2015年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65个)
4.具体项目信息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程序
1.创业实践项目
由创业教育学院组织创业实践项目的结项工作,具体结项安排见附件4。
2.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
由各项目所属学院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由各项目所属学院邀请专家对项目组进行答辩评审。每个项目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项目组须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表》(见附件3)供专家组评阅。其中,创业训练项目需提交完备的商业计划书供专家组评阅。
(3)专家组综合评定结题验收成绩。验收成绩分为四档: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通过(60-74分)及不通过(<60分)。
三、结项验收提交材料
各学院须于2016年6月15日之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到教务处备案: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2.学院相关工作材料一份,应包括:具体工作安排、专家名单、工作总结等;
3.签署指导老师及学院意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表》一份。
4.项目结项支撑材料一份:包括成员完成的实验样本、实验报告、论文、商业计划书、设计、专利、经费使用记录等相关材料。
附件1:结项一览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附件4:创业实践项目结项安排
教务处
二零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