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16〕64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立项的创业实践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
我校2015年立项的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过半,学校现对此批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详细名单见附件1,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实施
1.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具体的检查工作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研究决定。
2.各项目组需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见附件2),其它需提交的材料由各学院具体要求。
二、提交材料
各学院须于2016年10月14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到教务处备案: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2.已签署指导教师和学院意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一份;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包括本学院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措施及建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
附件1:中期检查一览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进度报告书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不随文发放,请到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教务处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