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16〕70号
关于公布2015年度立项的创业实践项目
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
根据教务处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立项的创业实践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大教〔2016〕64号),各学院进行了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经教务处审核,现将中期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了凡”校园二手书店》等13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为“合格”,《网店装修服务平台》等3个项目放弃项目研究,中期检查结果为“不合格”,详情见附件1。
检查结果为“合格”的项目请继续认真完成项目研究,教务处为各项目组划拨首批研究经费。省级创业实践项目为10000元/项,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为15000元/项。具体经费使用说明见附件2。各项目组需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报销完所有经费,逾期不候。
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项目,不予划拨项目经费。
附件1:中期检查结果一览表附件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经费使用说明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