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6浏览次数:232

 

 粤财大教〔201717

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56)现启动我校2017年度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推荐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完成时须有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并开展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完成时必须有完善的商业计划书

  3.创业实践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可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立项时必须要有较为完备的商业计划书,项目完成时必须有企业运营状况报告

二、前期建设基础

    申报项目须为我校20162017年度双百工程立项建设项目。

  三、立项数量

学校推荐省级大创项目总数量不超过60项,国家级项目不超过20项。具体根据项目申报及评审情况确定最终立项类别、级别和数量。

  四、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以我校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为主体,且项目负责人须由二、三年级学生担任,原则上要求学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2.项目负责人如是三年级本科生,则须有一名二年级本科生担任第二项目负责人,待原项目负责人毕业后由第二项目负责人自动成为项目负责人。

  3.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申报,其中项目负责人不超过2人。

4.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5.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他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二)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训练项目;

3.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训练项目;

4.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三)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须有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推荐或由项目组自己聘请。

  2.校内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且具有主持校级以上纵向课题或横向课题的经历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鼓励项目团队聘请业界导师指导创业训练和实践,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必须有一名业界导师。

  4.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不超过2项。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并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或《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其中,创业实践项目需附商业计划书,于421前将书面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2.各单位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本学院推荐的大创项目名单,并填写项目信息表(附件2),于425前将项目信息表和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送至357617311@qq.com)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30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审定并确定立项项目,于510公布立项结果。

六、经费支持

   国家级及省级项目根据省里下拨经费情况,学校聘请专家组提出各级别和类型项目的资助建议,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年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申报表》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不随文发放,请自行到教务处网站通知栏里下载)

                                

  教务处  

                    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