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8年度实践教学经费预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28浏览次数:760

                     

                                 粤财大教〔201751

关于进行2018年度实践教学经费

预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财务处《关于编制2018年预算的通知》文件通知,2018年度实践教学经费(包括实验耗材经费和实习经费)预算的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广东商学院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粤商院〔2010134号),请各单位依据各年级本科教学计划和以下要求做好2018-2020年三年滚动的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的工作,在附件表格中按年度进行填报:

一、 实习经费预算

(一)实习经费预算标准

1.除特殊专业外,原则上我校不参加校内仿真综合实习专业的毕业实习经费标准为150/生,参加校内仿真综合实习专业的毕业实习经费标准为100/生。

2.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1200//届。

3.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900//届。

4.艺术类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900//届。

5.信息学院和统计与数学学院各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350//届。

6.酒店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与社会工作专业的实习经费标准为250//届。

7.校内仿真综合实习经费标准为90/生。

(二)实习经费预算流程

1.有实习教学任务的单位填写《实习经费预算表》(附表1),于75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2. 教务处审核并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二、实验耗材经费预算

(一)三水校区实验耗材经费预算

请各学院依据教学计划预算2018-2020年三个年度三水校区学生所需实验耗材经费,填写《实验课开出消耗材料经费预算表》(附表2)和《实验耗材经费预算一览表》(附表3),于73报三水校区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分中心。

(二)校本部实验耗材经费预算

1.有专业实验室的学院,由学院依据教学计划预算2018-2020年三个年度(六个学期)校本部学生所需实验耗材经费,填写《实验课开出消耗材料经费预算表》(附表2)和实验耗材经费预算一览表》(附表3),75前报教务处审核。

2.无专业实验室的学院,由学院依据教学计划预算2018-2020年三个年度校本部学生所需实验耗材经费,填写《实验课开出消耗材料经费预算表》(附表2)和《实验耗材经费预算一览表》(附表3),73前将经费预算报归口的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或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教师发展与教育技术中心汇总经费预算于75前报教务处审核。

 

附表1:《实习经费预算表》

附表2:《实验课开出消耗材料经费预算表》

附表3:《实验耗材经费预算一览表》

 

                               

 教务处

一七年六月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