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学生重修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陈发健发布时间:2019-01-15浏览次数:1753

  

  

  

粤财大教[2019]4

关于2015级学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生:

根据学校2018年第18次校长办公会精神,学校同意2015级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再次重修。现将重修选课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方式

1.插班重修。下学期有面向低年级开设的课程,学生插班重修。

2.修读其他课程替代重修课程。部分下学期未开设的课程,经开课单位和教务处认定,学生可以选修相近的课程替代重修课程(该类课程见附表1)。

3.单独开班。重修人数较多,且下学期未开设又无相近课程可替代的课程,学校单独开班(该类课程见附表1)。

二、重修选课时间

1.2019年1月16日10点至18日10点。

2.下学期开学第1-2周(2019年2月25日-3月7日)。

三、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1.查询开课情况。登录教务系统在我的课表”—“课程课表”里面,选择学年学期,输入课程名称可以查询下学期全校开课情况。

2.重修通识必修课。进入选课中心的通识课栏目,通过输入课程名称查询,进行选课。

3.重修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进入选课中心的跨专业课栏目,通过输入课程名称查询,进行选课。

4.课程免听办理。学期第3-4周内,需要办理课程免听的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课程免听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提交教务处审批。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统计2015级不及格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重修选课。

2.学生根据三种重修方式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对应的课程进行重修。若需要重修的课程下学期未开课且不在可替代课程清单中,请在本学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务处研究解决。

3.再次重修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办理免听(跨校区修读和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除外)。

4.属于用其他课程替代重修课程的,学生须在下学期第1-2周内填写课程替代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批(行政办公楼309,梁老师)。

5.学生在选课期间可以自行退课和选课,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学生选课和退课事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2015级学生再次重修选课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并指导学生选课,确保选课工作顺利完成

2015级学生重修选课期间如遇到问题可咨询教务处老师,电话:020-84096839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1:2015级重修课程(课程替代、单独开班)一览表.xlsx

2.附件2:课程免听申请操作步骤.doc


  

教务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