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19]83号
关于做好2019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
分流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9级普教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业分流计划
学院 名称 | 专业 名称 | 专业及方向 | 人数 | 班级数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商务文秘) | 35 | 1 |
汉语言文学(创意写作) | 35 | 1 | ||
汉语言文学(无方向) | 65 | 1 | ||
新闻学 | 新闻学(财经新闻) | 60 | 1 | |
新闻学(政法新闻) | 60 | 1 | ||
会计学院 | 审计学 | 审计学(注册会计师) | 50 | 1 |
审计学(内部审计师) | 50 | 1 | ||
审计学(信息系统审计) | 50 | 1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无方向) | 49 | 1 | |
财务管理(管理会计) | 49 | 1 | ||
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70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 | 51 | 1 |
二、 工作程序
(一)学院公布分流方案。各学院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于10月2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分流方案。
(二)网上报名(10月28日上午9时至11月4日下午16时)。学生填报拟转入专业方向志愿,逾期不能再填报和更改(报名成功后请截图或拍照作为报名凭证)。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新闻学、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须填报2个志愿;
2.汉语言文学、审计学专业学生须填报3个志愿。
(三)学生遴选(11月5日至15日)
1.各学院根据分流方案对报名学生进行遴选;
2.各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专业分流后的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教务处。
(四)公示。根据各学院确认的专业分流名单,教务处统一对专业分流后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专业分流编班。各学院根据公示无异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教务管理系统(管理端)进行编班工作。
(六)教务处公布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三、其事项说明
1.专业分流只能在本年级本专业范围内进行。
2.专业分流后的班级总数须与分流前的班级总数一致。专业及方向班级数、班级人数原则上按照方案执行。
3.各学院务必在本学院网站公布专业方向分流详细工作方案供学生查询。
附件:专业方向分流学生网上报名程序
教务处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