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0】30号
关于安排2016级毕业班未修满学分学生
补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毕业班学生:
从本学期毕业初审情况看,有部分毕业生漏修学分、重复修读同一门课程、未按时缴纳学费导致选课失效等情况,从而未达到毕业要求。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保障毕业生的毕业、就业不受影响,经学校研究,本学期给予2016级毕业班学生补选课程的机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学生注意要点 | 学院注意要点 |
1 | 学生选课和申请(共三类课程) | 5月20-24日 | 第一类课程:本学期开课且没结束的课程。1.学生登录系统选课;2.只可选课,不可退课;3.自主选择是否免听;4.期末跟班考试。 | 1.指导学生按修读情况选课;2. 督促学生选课。 |
第二类课程:本学期未开课或开课但已结束的课程。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附表);2.学生在6月8-10日选课;3.新开课的课程不安排上课,学生办理免听;3.期末回校参加考试。 | 核实和汇总学生选课申请,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安排开课单位落实任务。 | |||
第三类课程:5月份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1.学生在6月8-10日选课;2.此类课均需办理免听;3.期末跟班考试。 | 1.尽早录入补考成绩;2. 督促学生选课。 | |||
2 | 学院落实重新开课的教学任务 | 5月26日-6月5日 | 学生如果5月份的补(缓)考成绩不及格,且该课程本学期没开设的课程(或开课但已结课),则由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 1.重新开课的课程不安排授课,由学生办理免听;2.期末组织学生回校考试。 |
3 | 学生选课(第二、第三类课程) | 6月8-10日 | 1.学生登录系统选课(仅限第二、第三类课程);2.只可选课,不可退课;3.只能选择免听。 | 指导学生选课 |
4 | 学生申请免听 | 5月29日-至6月12日 | 1.选课时同时申请免听;2.第一类课程自主选择是否免听;3.第二类、第三类课程须办理免听;4.免听不计平时成绩,以考试成绩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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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生缴纳学分学费 | 5月26-6月12日 | 登录系统缴纳学分学费,未交费课程将被清除选课记录。 | 督促学生交费 |
6 | 教务处清除未交费课程 | 6月15日 | 没有交费的课程被清除后,学生没有修读资格。 | 将已清除的选课数据告知学生 |
7 | 考试 | 第16-18周 | 1.跟班修读的课程,期末跟班考试;2.重新开课的课程,须回校参加考试。 | 重新开课的课程安排教师命题、组织学生回校考试、按时录入成绩。 |
二、学生注意事项
1.2016级毕业班学生须仔细核对自己学分修读情况(注意:重复修读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不重复认定学分),若缺学分(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根据要求进行选课或申请。选课系统设置了只可选课,不能退课,请同学们考虑清楚后再进行选课。
2.培养方案中要求修读但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以及漏选的综合运用课,由学生填写《毕业班学生申请修读课程登记表》于5月25日前交学院,学院统一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此类课程学校统一重新安排和落实任后,由学生在6月8-10日自主选课。
3.学生选课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课程学费,逾期不交费的课程将被清除。
4.插班修读的课程学生根据自身学习情况选择是否申请课程免听(办理免听的课程不计平时成绩,以考试成绩计);重新开课的课程都须办理免听。
5.插班修读的课程,学生跟班考试;申请重新开课的课程,学生回校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三、学院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课程修读情况,尽早完成毕业审核,对学生的学分修读情况进行核实汇总,指导好学生选课和修读。
2.学院统计和汇总第二类课程在《毕业班学生申请修读课程登记表》,于5月26日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教务处再按课程所属单位派发教学任务。
3.重新开班的课程不安排上课学时(学生办理免听),由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命题、组织考试和录入成绩。这类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只计算命题、阅卷的工作量。
4.通知各任课教师第15周(6月16日后)更新学生点名册,提醒毕业班学生的期末参加考试。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