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 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君佐发布时间:2020-10-21浏览次数:6467

 粤财大教﹝202086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

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质量,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和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现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1.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选课

2020年11月12-11月16日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2020年124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

2020年1225日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0214月30日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

2021年5月7日前完成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2021年6月5日前完成

毕业论文(设计)存档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2.各单位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质量。

1)请各教学单位在选课前应提供指导老师的研究方向,指导学生和指导教师联系并建立指导关系,在选课时按照实际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选到对应的教学班。指导教师按照点名册进行指导,未选课和交费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2)各教学单位提供给学生的选题指南或选题参考应组织专业教师进行集体研究,认真讨论。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坚持“一人一题”的原则。

4)学生选题应具有时效性并符合专业要求,避免出现选题太空、太大的现象。

5)教师指导的论文不宜过多,原则上不得超过15篇,不具备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10篇,以保证论文指导质量。

3.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

1)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在落实教学任务时需要统筹辅修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如需安排专门指导老师指导辅修学生,可在教学任务落实时在教学班备注中添加说明,并可将该教学班设置为辅修学生才能选。

2学院应及时通知本学院17级辅修专业的学生,如需修读辅修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须在11月3日前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了解指导老师安排,并按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的要求进行选课

    4.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质量要严格要求,为了符合学术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要包含文献综述。

    5.所有毕业论文都需进行反抄袭检测。

    6.指导教师和学生须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操作,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表”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等有关表格,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应严格按表内要求的各要素填写,“开题申请”部分不少于1500字。

   2)《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填写要求:

    表中各栏“指导意见”内容不得雷同;论文选题和论文初稿的指导意见不少于60字;“定稿意见”栏只就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是否同意答辩给出意见即可,字数不做要求;表中各栏指导意见手写或打印均可,但指导教师签名必须手写。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填写要求:

    “论文内容及主要观点摘要”控制在200字左右;“提问及答辩”一栏的提问不少于2个问题;以上内容手写和打印均可,但签名必须手写。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填写要求:

    “指导教师评语”不少于120字;“复评教师评语”及“答辩评语”不少于60字;指导教师成绩、复评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统一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按五级记分制;以上内容均统一手写,要求字迹清楚、字体工整。

    5)教师评分与评语均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

    7.做毕业论文(设计)需使用实验室的学生,应向所在教学单位申请,经有关实验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实验设备,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

    8.毕业论文成绩录入系统严格执行五级记分制。

    9.各教学单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后,于20216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进行毕业论文存档。

    10.为方便各单位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在本文件中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用表》(附件1)的形式一并提供,各单位也可在教务处下载专区(实践与创业教育科)下载各种用表。

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1.毕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

    1)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同时选课,选课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11月16日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集中实习是指在与学校签署了实习基地建设协议的单位开展的实习,分散实习是指学生自己寻找实习机会并在老师指导下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2)各学院进行集中实习的学生比例原则上应达到本届学生人数的40%以上。学院领导应至少一次到集中实习点进行指导和检查。

    3)学院需为学生安排实习指导教师,且师生比不低于1:25。

    4)学生外出实习前学院应进行实习动员,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学院须为每位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涵盖全部实习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项费用从各学院实习教学经费中列支。

    5)学院需掌握每位学生的实习基本信息。请各学院填写《2017级本科生毕业实习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报教务处实践与创业教育科。

    2.实习经费的使用

    毕业实习经费严格按照《广东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确保实习经费专款专用。

    3.实习考核与成绩登录

    1)学生实习期间需做实习记录,实习结束后需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模版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实践与创业教育科。

    2)实习成绩由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和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组成。平时成绩由实习日记、实习鉴定和实习考勤三项综合评分,期末成绩根据实习报告评定。

     3)实习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各档成绩评定要求见《广东财经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各学院也可根据专业要求进一步制定成绩评定细则。

    4)成绩评分与评语均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

    5)实习成绩录入应于20215月7日前完成。

    6)未参加毕业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原则上跟下一年级进行重修。

    4.实习教学档案管理

    1)学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记录本均需在学院归档留存,留存期为一年。

2)鉴于目前多样化的沟通方式,实习指导教师是否填写实习指导记录本由教师自行决定。教师填写的实习指导记录本可在学院归档留存,留存期为一年。

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用表.docx 2.本科生毕业实习情况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