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0〕85号
关于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特色教材立项申报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强化我校办学特色,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特色教材立项申报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已列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具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相关课程。
2.暂未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但计划开设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相关课程。
以上两类课程中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的,不在此次教材申报立项范围。
二、立项数量
计划立项教材15本。
三、立项原则
1.湾区特色原则。教材编写充分体现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特色的经济金融、历史文化、法律法规政策、地理人文等内容;致力于培养服务于湾区产业经济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2.办学特色原则。教材要能够体现我校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
3.编写规范原则。教材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
四、申报条件
1.教材主编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原则上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担任课程主讲工作不少于三学期;有与粤港澳大湾区主题相关的较强科研能力和一定学术水平。鼓励由知名教授或学科、专业带头人担任主编。
2.每位编者主编教材数量不超过1部(含修订再版),且已有校级立项教材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次教材立项。
五、申报立项程序
(一)提交材料
1.填写《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特色教材立项申报表》(附件1),如有教材书稿或讲义稿请同时提交纸质版一份;
2.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填写好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jykwnfw@163.com)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二)评审、立项和建设出版
1.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立项名单。
2.为确保教材质量,立项教材团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教材书稿,学校组织专家对书稿进行论证,论证通过的教材由建设团队按照论证意见修改完善。
3.2022年1月30日前,将修改完善的教材向出版社交稿。学校安排出版社全额资助出版。
教务处工作联系人:周文芳,联系电话:020-84096709,办公地址:校本部行政楼310,邮箱:jykwnfw@163.com.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特色教材立项申报表
2.粤港澳大湾区特色教材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特色教材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2: 广东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系列特色教材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