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校内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吴昊发布时间:2020-10-30浏览次数:270

 

 

   粤财大教〔202091

关于做好我校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校内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我校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校内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外,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所有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参加本次校内结题,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

   2.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参与本次校内结题,否则按不通过处理,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

   3.在省教育厅通知发布前,项目已入选国家级(同类别项目)的,可不参加本次验收,但应提交书面说明。

   4.2018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与验收。

二、验收方式

参加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项目必须先通过校内结题,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结项验收。

三、验收要求

1.材料要求。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填写时可参考《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成果佐证材料宜精不宜多,要有针对性,避免将其他不相关成果填充凑数。上年度暂缓通过的项目不能将上一年验收材料原封不动再次参加验收等。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验收不予通过。

    2.材料提交。参加验收的项目应提交《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一式5份、相关佐证材料1套,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完整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按任务要求需要建立网站的必须建立网站并保障在校外能够正常打开访问。实证材料应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顺序排列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查阅。

3.请各单位填写好《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5),再将以上材料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教研科310室。

四、校内结题结论

1.2017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验收结论。通过结论下分为“优秀”“合格”两个子结论;校内结题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校内结题结论为暂缓项目不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验收,给予一年整改期,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后,须参加2021年度结项验收。

2.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暂缓通过的项目本次校内结题作出通过、不通过两类验收结论。校内结题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直接终止项目建设。

3.本次校内结题结论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将给予立项限制,并适当核减项目所在学院(部门)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推荐数额。

五、时间安排

11117日前将结项验收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310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ykwnfw@163.com

21124日前完成校内结题、评审;

3121日前完成校内公示;

4.124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gdedu.gov.cn/Zlgc)填报验收项目材料。

5.124日前学校向省教育厅正式报文。

六、其他

1.本次验收将作为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绩效依据,

并影响我校下一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标,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3.教研科电话:84096709 赵老师;84096082 梁老师。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2.广东财经大学2020年度应参加校内结题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3.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

        4.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

系(试行)

5.广东省质量工程验收项目汇总表

(以上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201028

 关于做好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项的工作通知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