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1〕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从2021年开始要求各省每年抽检不少于2%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动员。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各学院可以通过组织线上专题讲座、线上动员会等形式,提高师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各学院要积极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宣传解读工作,明确新形势下毕业论文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学生质量意识,坚决杜绝学生蒙混过关的侥幸心态。
二、强化过程管理。各学院要督促指导老师增强责任意识,明确指导教师职
责,确保时间、精力投入。要督促、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合理安排毕业论文写作进度,保证论文写作时间。指导老师要及时掌握学生论文进度,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指导,及时帮助学生解决论文写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鼓励指导老师结合在研科研课题指导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教务处将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检查力度,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检查。
三、加强诚信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学术诚信及学术道德规范的宣传
教育工作,弘扬科学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指导老师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意识培养,要经常性的向学生强调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做好学术规范引领示范。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四、严格成绩评定。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避免答辩“走过场”,把好论文质量“出口关”。要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成绩评定标准给予初评、复评和答辩成绩。对存在“严重不规范”等问题、需要“重大修改”的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坚决不予通过,修改合格后重新答辩。教务处在论文答辩前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论文组织校内外专家匿名评阅,匿名评阅结论为“不合格”的论文取消答辩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教务处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