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1]45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
本科教育教学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粤财大〔2019〕38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教学奖励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奖励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的教学成果奖和教学质量工程等项目,其中教学荣誉和教学竞赛已表彰并奖励的项目,无需重复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将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和提交的佐证资料于7月1日下班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10室)。联系人:赵晓春、梁宏中;联系电话:84096709、84096082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粤财大〔2019〕38号)
2、《广东财经大学教育教学奖励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