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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
(2021年7月)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1.学校基本信息
表1-1学校概况(时点)
项目 | 内容 | |
1.学校名称 | 只读字段 | |
2.代码 | 只读字段 | |
3.英文名称 | ||
4.办学类型 | ◎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 |
5.学校性质 | □综合院校 £ 理工院校 □ 农业院校 □ 林业院校 □ 医药院校 □ 师范院校 □语文院校 □ 财经院校 □ 政法院校 □ 体育院校 □ 艺术院校 □ 民族院校 | |
6.举办者 | ◎中央教育部门◎中央其他部委◎省级教育部门◎省级其他部门◎地市教育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 |
7.主管部门 | ◎教育部◎其他部委◎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委) | |
8.学校网址 | http://www. | |
9.开办本科教育年份 | ||
10.校区名称及地址 | 校区名称及地址: | |
+ | ||
11.办学指导思想 | 校训: | |
定位与发展目标: | ||
12.填报人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联系电子邮箱 |
指标解释:
1.学校名称: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实施高等教育的单位称谓,用全称。
2.代码:指学校代码,按教育部统一编码填写。
3.英文名称:学校对外使用的英文名称全称。
4.办学类型:选择普通本科院校或独立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层次的教育)。
5.学校性质:学校分综合院校,理工院校,农业院校,林业院校,医药院校,师范院校,语文院校,财经院校,政法院校,体育院校,艺术院校,民族院校。此分类只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
6.举办者:指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教育机构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即,指投资兴办或提供教育经费的中央、地方政府部门或其他团体、组织、个人。
7.主管部门:指学校的上级(政府)管理机构。
8.学校网址:学校在因特网上唯一的名称标识,由资源类型和域名构成。
9.开办本科教育年份:指教育部正式发文确定学校举办本科教育的时间。
10.校区名称及地址:指具有相对独立功能的校区的称谓。校区明确到国、省(直辖市、自治区)、市。
11.定位与发展目标: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办学类型定位、办学层次定位、服务面向定位等,以及制定的发展目标。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开办本科教育年份≤填报年份。
2.电话要求为11位手机电话。
3.“校区名称”不重复;校区地址应和国家地域名称标准完全一致。
4.填报人姓名只能输入汉字。
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
党政单位名称 | 单位号 | 单位职能 |
下拉选择 | ||
教务处 | XZ001 | 教学管理 |
指标解释:
党政单位名称:指学校党政管理部门的称谓,用全称。
单位号:学校内部各单位的管理编号。
单位职能:指该单位主要职责范围: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质量监控、就业指导与管理、教学和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学生管理和就业指导与管理、其他。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单位号”不重复。
2. “党政单位名称”不重复。
表间校验:
1.与表1-3“单位号”不重复。
2.与表1-3“教学科研单位名称”不重复。
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教学科研单位名称 | 单位号 | 单位职能 |
下拉选择 | ||
文学院 | JX001 | 教学院系 |
指标解释:
教学科研单位名称:指学校具有教学或科研功能的直属院、系、所等(具有医科专业的院校的直属附属医院需填入此表)。
单位职能:指该单位主要职责范围:教学院系、科研机构、直属附属医院、其他。
直属附属医院:指学校在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备案或省级以上编制部门批准为直属附属医院的医疗机构,承担一个以上专业的全程临床教育教学任务。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单位号”不重复。
2.“教学科研单位名称”不重复。
表间校验:
1.与表1-2“单位号”不重复。
2.与表1-2“党政单位名称”不重复。
表1-3-1临床教学基地(医科专用、时点)
基地单位号 | 基地名称 | 基地类型 | 级别 | 开放床位数 | 编制床位数 | 年门诊量 | 其中:中医门诊量 | 年出院人数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0001 | 附属第一医院 | 实习医院 | 三级甲等 | 5000 | 5000 | 1000000 | 10000 | 6000 |
指标解释:
基地单位号:指学校对各类临床教学基地编制的单位号。
基地类型: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含非直属附属医院)、实习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和大学有行政隶属关系,教学医院、实习医院等与大学无行政隶属关系。教学医院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省级政府部门认可作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资质;学校和医院双方有书面协议;有能力、有责任承担包括临床理论课、见习和实习在内的全程临床教学任务;有完善的临床教学规章制度、教学组织机构和教学团队等。
级别: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三级丙等、三级、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二级丙等、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一级丙等、未定级。
年门诊量、年中医门诊量、年出院人数:按时点截止日期计算年门诊量、年中医门诊量和年出院人数。
注:本表涉密单位不填报。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表内各行“单位号+名称”不可重复;
“中医门诊量”≤“年门诊量”
表间校验:
1.直属附属医院的单位号应与表1-3保持一致;
2.基地单位号、基地单位名称不能与1-2单位号、党政单位名称重复;
3.非直属附属医院的单位号、单位名称不能与1-3单位号、教学科研单位名称重复。
表1-4-1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校内专业代码 | 校内专业名称 | 专业 名称 | 专业代码 | 所属单位名称 | 所属单位号 | 专业设置年份 | 学制 | 允许修业年限 | 授予学位 门类 | 招生状态 | 是否新专业 | 是否师范类专业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ZY001 | 汉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 | 050101 | 文学院 | JX001 | 1985 | 4 | 6 | 文学 | 在招 | 否 | S |
指标解释:
校内专业代码:学校内实际所用的专业代码。
校内专业名称:学校内实际所用的专业名称。(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有明显差异的同一国标专业一般应拆分为不同校内专业填写。如小学教育(语文)、小学教育(数学)、小学教育(英语))
专业名称:各院系现设本科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或2020年后各年度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新专业)中对应的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各院系现设本科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或2020年后各年度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新专业)中对应的专业代码(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选择带H的专业代码);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可按学校自定义专业代码填写,格式为6位数字,以99结尾,文本格式。
所属单位名称:专业所属的学院(系、所)单位名称。
所属单位号:专业所属的学院(系、所)单位号。
专业设置年份: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时间填写(按照校内专业填报)。专业名称根据2012年专业目录进行相应调整的专业,按照原专业设置的时间填写,多个专业合并调整的按照最早设置的专业设置时间填写。
学制:指专业设置中规定的学制数,填写阿拉伯数字,按年填报。
允许修业年限:指专业设置中允许修业的最长年限。填写阿拉伯数字,按年填报。
招生状态:选择“在招” “当年停招”“已停招”。其中,在招:指本学年仍继续招生的专业;当年停招:本学年开始停止招生的专业;已停招:早于本学年已经停止招生,但上学年或本学年仍有在校生的专业。
新专业:指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毕业生不满3届的专业。
师范类专业:如是师范类单招专业,选择“S”;如是兼招专业,分师范方向和非师范方向多个专业,师范方向专业选择“J”,非师范方向专业选择“无”;各校需按照招生时的实际情况,准确填报此项数据。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校内专业代码”不重复;
2. 1890≤“专业设置年份”≤填报年份;
3. 2≤“学制”≤10;
4.“允许修业年限”≥2
表间校验:
1.“所属单位名称”“所属单位号”与表1-3“教学科研单位名称”单位号”保持一致。
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时点)
大类名称 | 大类代码 | 分流时间 | 包含校内专业代码 | 包含校内专业名称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DL0501 | 3 | ZY001 | 汉语言文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DL0501 | 3 | ZY002 | 汉语国际教育 |
*不按照大类招生培养的学校可不填。
指标解释:
专业大类:指招生入学时不分专业(方向),学生入校后,经过1-3年培养,再选择具体专业的培养模式。
大类名称:学校按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经过1~2年的基础培养,再根据兴趣和双向选择原则进行分流的专业大类。
大类代码:指学校对专业大类的自定义代码。
分流时间:指按大类招生培养后,同一大类的学生在某个年级开始分专业培养的时间,以所在的学期计算(不计暑期学期),如在大一上学期分流,请填写阿拉伯数字“1”。如学校采取三、四学期制,则按分流时间对应普通二学期制后,计算填写。
包含校内专业名称:指大类分流后所包含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按学校内实际所用名称填写,如大类分流不限定专业,则名称为“不限定专业”。
包含校内专业代码:大类所包含专业的专业代码。按学校内实际所用代码填写,且与表1-4-1“校内专业代码”保持一致。如大类分流不限定专业,则代码为“000000”。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大类代码+校内专业代码”不重复;
2.校内专业代码为‘000000’,则包含校内专业名称必须为 ‘不限定专业’;
3. 1≤“分流时间”≤10。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与表1-4-1保持一致。
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
工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入校时间 | 任职状态 | 单位号 | 单位 名称 | 学历 | 最高学位 | 学缘 | 专业技术职称 | 学科类别 | 政治面貌 | 国籍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1001 | 张三 | 男 | 1990-10 | 2012-10 | 在职 | JX001 | 文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外校 (境内) | 副教授 | 中国语言文学 | 中共党员 | 中国 |
* 该表统计时点时在职的教职工,以及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内离职的教职工。
指标解释:
教职工:
学校全职工作,并由学校支付工资的编制或聘任制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工号:学校对教职工的管理编号。
任职状态:选择“在职”或“当年离职”。其中,在职:指统计时点时在本校人事系统中登记在册的教职工;当年离职:指在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内办理离职手续的教职工。
单位号:教职工所属单位的管理编号。
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及以下。
最高学位:教职工所获最高学位,分为博士、硕士、学士和无学位。
学缘:
教职工中最终学位在本校取得和在国内外其他高校(或授予单位)取得的情况。其中,本校指最终学位是在本校取得的;外校(境内)指最终学位是在境内其他学校取得的;外校(境外)指最终学位是在境外(国外及港、澳、台)学校取得的。
专业技术职称:选择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他正高级、其他副高级、其他中级、其他初级、未评级。
学科类别:教职工最高学位对应的学科名称,按一级学科目录填写,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其他。
国籍:中国/外国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不重复、工号不能用汉字;
表间校验:
1.“工号”与表1-5-3和1-5-4“工号”不能重复;
2.“单位号”、“单位名称”与表1-2、表1-3“单位号”和“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3.表1-3中的直属附属医院单位员工不录入此表。
表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时点)
工号 | 姓名 | 任教类型 | 任教专业 名称 | 任教专业 代码 | 专业任教 时间 | 是否实验技术人员 | 是否双师双能型 | 是否工程背景 | 是否行业背景 | 是否具有国(境)外一年及以上经历 |
下拉选择 | 下拉 选择 | 下拉 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1001 | 张三 | 专业课 | 汉语言文学 | 050501 | 2013 | 否 | 否 | 是 | 否 | 是 |
指标解释:
任教类型:公共课、专业课、其它教学任务(只承担专科或硕博教学任务)、无任教(不承担教学任务);如选择“公共课”、 “其它教学任务”或“无任教”,“任教专业名称、任教专业代码、专业任教时间”填“无”。
任教专业名称:教职工从事本科专业课教学所归属的专业,一名教职工教授多个专业的专业课,填写其主要任教的专业,或根据行政隶属确定所归属专业。本科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中对应的专业名称,按实际所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版本填写。
任教专业代码:本科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中对应的专业代码;目录中没有或新增的专业可按学校自定义专业代码填写,格式为6位数字,以99结尾,文本格式。
专业任教时间:教职工在本校该专业从事本科专业课教学起始年份。
实验技术人员:指专职从事实验教学、辅导和指导的具有实验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
双师双能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成果鉴定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具有工程背景: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具有行业背景: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其中,特殊教育专业教师是指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至少有一个阶段是修读特殊教育(或教育康复)专业的教师;或在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是非特殊教育(或非教育康复)专业,入职后具有一年以上特殊教育(或教育康复)专业进修经历的教师。
是否具有国(境)外一年以上经历:指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科研单次时长半年,总时长累计一年及以上。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不重复;
2.“任教类型”如选择“公共课”或“无任教”或“其它教学任务”,后面三项(任教专业名称、任教专业代码、专业任教时间)填 ‘无’;
3.专业任教时间≥ 1-5-1入校时间。
表间校验:
1.“工号”和“姓名”与表1-5-1“工号”和“姓名”保持一致;
2.在1-5-1中“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且“任教专业类型”=“专业课”的教师才能被选为双师双能型教师;
3.“任教专业代码”、“任教专业名称”与表1-4-1“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
工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聘任时间 | 任职状态 | 聘期 | 单位号 | 单位 名称 | 学历 | 最高 学位 | 专业技术职称 | 工作单位 类别 |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 地区 |
下拉 选择 | 下拉 选择 | 下拉 选择 | 下拉 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1002 | 李四 | 男 | 1962-10 | 2017-01 | 在聘 | 12 | JX001 | 文学院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 | 高等学校 | 课程教学 | 境内 |
* 该表统计时点时在职的外聘或兼职教师,以及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内离职的外聘或兼职教师。
指标解释:
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等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6个月)以上。
兼职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等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兼职代课,聘期小于一学期(6个月)。
工号:学校对外聘或兼职教师的管理编号。
任职状态:选择“在聘”或“当年离职”。其中,在聘:指统计时点时仍在聘的外聘或兼职教师;当年离职:指在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内办理离职手续的外聘或兼职教师。
聘期:指外聘或兼职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聘期,以月为单位统计。
单位号:外聘或兼职教师受聘校内单位的管理编号。
最高学位:外聘或兼职教师所获最高学位,分为博士、硕士、学士和无学位。
专业技术职称:选择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他正高级、其他副高级、其他中级、其他初级、未评级。
工作单位类别:指学校聘请的教师在受聘时从事工作的单位类别,包括行政单位、科研单位、高等学校、基础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其他事业单位、企业公司、部队、博士或博士后及其他单位等。其中,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是指承担特殊儿童教育和康复任务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指导、研究)中心/中学/小学/幼儿园/康复机构/医疗机构。
地区:指学校聘请的教师受聘前工作所在地,包括境内、境外(国外及港澳台)。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指本科教学计划里:课程教学;指导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教学及指导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无。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不重复;
2.学校办学时间≤“聘任时间”≤填报时间。
表间校验:
1.“工号”与表1-5-1、表1-5-4“工号”不重复;
2.“单位号”“单位名称”与表1-2、表1-3“单位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3.表1-3中直属附属医院人员不录入此表。
表1-5-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医科专用、时点)
工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入职 时间 | 任职状态 | 单位号 | 单位 名称 | 学历 | 最高学位 | 岗位 性质 | 专业技术职称 | 医师系列职称 |
下拉选择 | 下拉 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 选择 | 下拉 选择 | ||||||||
60001 | 王五 | 男 | 1992-10 | 2014-10 | 在职 | ZS001 | 附属第一医院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教授 | 主任医师 |
* 该表统计时点时在职的职工,以及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内离职的职工,且与1-5-1、1-5-3不重复填报。
指标解释:
医院师资:指具有医师或其他同等级别医教系列职称,并承担教学任务的医务工作者。(含直属附院,非直属附属的教学医院)
任职状态:选择“在职”或“当年离职”。其中,在职:指统计时点时在医院人事系统中登记在册的教师;当年离职:指在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内办理离职手续的教师。
单位号:教师所属单位的管理编号。
最高学位:教师所获最高学位,分为博士、硕士、学士和无学位。
岗位性质:教研、教辅、管理、教研和管理。
专业技术职称:选择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他正高级、其他副高级、其他中级。(不含医师系列职称)
医师系列职称:选择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无。(如无医师系列职称,选择 “无”填报)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工号”与表1-5-1、表1-5-3“工号”不重复;
2.“单位号”“单位名称”与表1-3或表1-3-1的“单位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
学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校内专业(大类) 名称 |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 | 生源类别 | 学生 类别 | 年级 | 入学年份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 选择 | ||||||
2019010101 | 郭明 | 男 | 汉语言文学 | ZY001 | 境内 | 在校生 | 2019 | 2019 |
2015010101 | 黄六 | 男 | 汉语言文学 | ZY001 | 境内 | 当年毕结业 | 2015 | 2015 |
指标解释:
学号:指学校对全日制本科在校生的学籍管理编号。
生源类别:境内、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注:留学生非学历生不录入)。
学生类别:在校生、当年毕结业。(当年毕结业是指当年应当毕业的一届学生,含结业生。例如:2021年度填报时,2021年毕业或结业的学生,应选择此类别录入)
年级:填写代表年份的阿拉伯数字,例如“2019”。
入学年份:实际到校报到学习起始年份,例如“2019”。
注:此表应录入2021届毕业生在内的五个年级学生(五年制专业应为六个年级)。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入学年份
1.“学号”不重复;
2.“入学年份”≤填报年份;
3. “入学年份”必需包含“填报年份”,如2021年采集,则必须包含 2021。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大类)代码”、“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与表1-4-1“校内专业名称”、“校内专业代码”和表1-4-2“大类代码”、“大类名称”保持一致。
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实验场所代码 | 实验场所名称 | 所属单位名称 | 所属单位号 | 性质 | 使用面积(平方米) |
下拉选择 | |||||
SYS001 | 普通物理实验室 | 理学院 | JX002 | 基础实验室 | 200 |
指标解释:
实验场所名称:指学校本科实验场所全称。(实验教学中心需拆分为单个实验室(实验房间)填报)
实验场所代码:指学校对实验场所编码。
所属单位:指学校内部各单位。
性质: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习场所、实训场所、其他。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实验场所代码”不重复。
表间校验:
1.“所属单位号”、“所属单位名称”与表1-2、表1-3的“单位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表1-7-2科研基地(时点)
科研基地名称 | 所属单位名称 | 所属单位号 | 科研基地类别 | 共建情况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病毒学与新发传染病实验室 | 医学院 | JX008 |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否 |
指标解释:
科研基地名称:指学校省部级以上科研基地的全称。
科研基地类别:国家级,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其他国家级科研机构等;省部级,包括: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省、部设置的研究所(院、中心)、教育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共建情况:选择是否与外单位共建。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1.“科研基地名称+科研基地类别”不重复。
表间校验:1.“所属单位号”“所属单位名称”与表1-2、表1-3的“单位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表1-7-3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时点)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基层教学组织名称 | 基层教学组织 类型 | 设立时间 | 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工号 |
药学 | 100701 | 药学课程组 | 课程组 | 2001 | 张三 | 0001 |
指标解释:
专业名称:各院系现设本科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或2020年后各年度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新专业)中对应的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各院系现设本科专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或2020年后各年度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新专业)中对应的专业代码(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需选择带H的专业代码);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可按学校自定义专业代码填写,格式为6位数字,以99结尾,文本格式。
基层教学组织:学校成立的教师教学共同体,是落实本科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成长与发展、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含专业、课程、实验室建设等)、承担群体性教学活动、指导学生学习等的最基本教学单位。
基层教学组织类型:包括学院/系教研室(中心)、实验教学中心、课程组、教学团队、教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平台、其他等。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专业代码+基层教学组织名称”不重复。
基层教学组织对应多个专业,可重复填报,不限定专业的,专业代码填“000000”,名称为“不限定专业”
表间校验: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与表1-4-1中“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保持一致。
2.学校基本条件
表2-1占地与建筑面积(时点)
项目 | 数量 | |
(平方米) | 总占地面积 | 自动计算 |
学校产权 | ||
其中: 运动场地面积 | ||
非学校产权 | 自动计算 | |
其中:独立使用 | ||
共同使用 | ||
(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 自动计算 |
学校产权 | ||
非学校产权 | 自动计算 | |
其中:独立使用 | ||
共同使用 |
指标解释:
1.占地面积:指学校具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农场、林场的占地面积。
运动场地面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非学校产权:指由社会力量提供的土地面积,包括独立使用和共享使用两类。其中,独立使用,指学校独立享用社会力量提供的土地面积;共同使用,指本校与其他单位共享社会力量提供的土地面积。
2.总建筑面积:指学校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和临时搭用的棚舍建筑面积)及非产权建筑面积的总和。含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医院等。
非学校产权:指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提供给学校使用的建筑面积(包括学校租用或借用一年及以上的建筑面积)。其中,独立使用面积,指学校独立使用的社会力量提供的建筑面积;共同使用面积,指学校与其他机构共享的社会力量提供的建筑面积。非学校产权的学生公寓只填报独立使用建筑面积。
注:此表应与学校当年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保持一致。
表2-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时点)
项目 | 数量 |
1.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平方米) | |
其中:教室 | |
其中:智慧教室 | |
图书馆 | |
实验室、实习场所 | |
专用科研用房 | |
体育馆 | |
会堂 | |
2.行政用房(平方米) |
指标解释:
1.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专用科研用房、体育馆、会堂等。
教室:包括各种一般教室(小教室、中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制图教室及附属用房等。艺术院校教室包括公共基础课(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室(琴房、形体房、画室、各种中、小型排练用房等)及附属用房等。
智慧教室:指搭建了基于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集智慧教学、人员考勤、环境智慧调节、视频监控及远程控制等于一体的新型现代化智慧教室系统的教室。
图书馆:包括各种单独建设的阅览室、书库、目录厅、出纳厅、内部业务用房(采编室、装订室、业务咨询辅导室、业务资料编辑室、美工室等)、技术设备用房(微机室、缩微照像室、暗室、图书消毒室、声像控制室、复印室……)、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读者衣物寄存处、饮水处等),其他建筑中的阅览室、图书室、资料室等不计入图书馆用房面积,应计入其服务的各类功能用房面积。
实验室、实习场所:包括:教学实验用房(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所需的各种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及附属用房);实习实训用房(包括工程训练中心);自选科研项目及学生科技创新用房;研究生学习、实验、科研补助用房。艺术院校的实验室习惯称实习及附属用房,其内容包括大型观摩、排练、实习演出、展览陈列、摄影棚、洗印车间等用房。
专用科研用房:是指科学研究、设计、开发、使用的用房,不同于用于公共教学的实验室。
体育馆:非体育院校的体育馆主要包括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乒乓球(羽毛球)房、体操房、体质测试用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
体育院校的体育馆主要包括体育馆、篮(排)球房、田径房、体操房、游泳馆、羽毛球房、乒乓球房、举重房、武术房、健身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单独建设的体育用房面积包括目前被占用作为非体育用房的建筑。
会堂:是指供集会或举行文化、学术会议的独立建筑。
2.行政用房:包括校行政办公用房和学院办公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级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校史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接待室(学生服务大厅)、网络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等。院系办公用房包括院系党政(团)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及接待室等。
注:此表应与学校当年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保持一致。
*校验关系
表间检验:
1.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数量与行政用房之和 <表2-1总建筑面积
表2-3-1图书馆(时点)
项目 | 数量 | |
1.数量(个) | ||
2.阅览室座位数(个) | ||
3.图书(万册) | ||
4.数字资源量 | 电子图书(册) | |
电子期刊(册) | ||
学位论文(册) | ||
音视频(小时) |
注:此表应与学校当年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保持一致。
指标解释:
1.图书馆数量:指学校图书馆的数量。(时点)。
2.阅览室座位数:指学校图书馆(含院、系、所等单位的阅览室、图书室等)的阅览座位数。(时点)。
3.图书:指学校图书馆及院系(所)资料(情报)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4.数字资源量:
电子图书(册数):指统计纳入馆藏目录可供使用的电子图书的数量,包括以全文电子图书数据库形式和按单种挑选订购的电子图书。电子图书1种算1册,不同数据库包含的同种书分别计算。
电子期刊(册数):指统计纳入馆藏目录可供使用的全文电子期刊的数量,包括以全文电子期刊数据库形式和按单种挑选订购的全文电子期刊。中文电子期刊每种每年算1册,外文电子期刊每种每年算2册,不同数据库包含的同种期刊分别计算。
学位论文(册数):指统计纳入馆藏目录可供使用的电子版学位论文的数量,包括以全文学位论文数据库形式和按单种挑选订购全文电子版学位论文。1种算1册,不同数据库包含的同种学位论文分别计算。
音视频(小时):音视频资源按累计时长计算。
表2-3-2图书新增情况(自然年)
项目 | 数量 | |
1.当年新增纸质图书(册) | ||
2.当年文献购置费(万元) | 其中:纸质图书经费(万元) | |
其中:电子资源经费(万元) | ||
3.当年图书流通量(本次) | ||
4.当年电子资源访问量(次) | ||
5.当年电子资源下载量 |
指标解释:
1.当年新增纸质图书:指新增图书数量,统计年度内学校图书馆及院(系)、所资料(情报)室购置或接受捐赠的正式出版书籍的册数。
2.当年文献购置费:指年度学校及各教学单位用于图书、期刊(包括纸质类和电子类)购置的实际支出经费。
3.当年图书流通量:指年度内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图书室借出图书次数的总量(含续借)。
4.当年电子资源访问量:指年度内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图书室电子资源的访问总次数。
5.当年电子资源下载量:指年度内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图书室电子资源的下载总数量(单位:篇次)。
*校验关系
表间校验:
1.当年新增纸质图书数量<表2-3-1中的图书总量(万册)
表2-4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时点、学年)
基地名称 | 建立时间 | 面向校内专业 | 校内专业代码 | 是否是创业实习基地 | 是否是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当年接纳学生总数 (人次)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实习基地 | 2017 | 汉语言文学 | z001 | 否 | 否 | 10 |
指标解释:
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践场所。
基地名称:指与该实习基地签订的协议或学校相关文件中对该基地的称谓。
面向校内专业:指该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承担教学活动主要面向的本科专业。如面向全校所有本科专业的,专业代码填写“000000”,面向校内专业填写“不限定专业”;如面向特定专业的,填写“校内专业代码”与表1-4-1“校内专业代码”保持一致。
创业实习基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与校外联合建立的创业实习基地。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指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遴选建设的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等。其中,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包括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和示范性专业实践基地。
当年接纳学生总数:指该实习基地学年度接纳的该专业学生总人次数,本指标是按“学年”统计。
注:此处填报的是各院系所属的各个专业使用的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同一基地可以在不同专业之间重复填报。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基地名称+面向校内专业”不重复;
2.校内专业代码为000000时,面向校内专业的值必须为‘不限定专业’。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代码不为000000时, 校内专业代码,面向校内专业 应与 表1-4-1,1-4-2 保持一致
表2-5固定资产(时点)
项目 | 金额 | |
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 ||
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 | 总值 | |
其中:当年新增值 |
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总值:指一般设置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置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类;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10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仪器设备管理范围(不含已报废设备);统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及当年新增值。
注:此表应与学校当年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保持一致。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当年新增值≤总值;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固定资产总值;
表2-6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
实验场所代码 | 实验场所名称 | 主要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名 | 主要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编号 | 单价(元) | 购置时间 |
指标解释:
实验场所:指用于本科实验教学的实验场所。(实验教学中心需拆分为单个实验室填报)
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指该实验室所拥有的用于本科教学的教学仪器(含软件)。注:仅统计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
主要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编号:仪器编号需与教育部实验室统计报表仪器编号保持一致。
购置时间:指仪器设备到校验收时间。数据格式为字符型,长度为6,前四位表示年,后两位表示月。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主要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编号不重复;
2.购置时间≤填报年份9月(202109);
3.单价≥1000。
表间校验:
1.实验场所代码,实验场所名称 应与 表1-7-1实验场所代码,实验场所名称 保持一致
表2-7-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时点)
中心名称 | 级别 | 设立时间 | 学年内承担校内教学人时数 | 学年内承担校内外实验项目数 | 学年内对外开放 人时数 | 是否与行业企业共建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国家级心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2012 | 19200 | 36 | 248 | 否 |
指标解释: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指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级别: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部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其中,国家级指教育部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省部级指中央其他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学年内承担校内教学人时数: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中开放实验校内人时数。
学年内承担实验项目数: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开放实验个数(校内+校外)。
学年内对校外开放人时数: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中开放实验校外人时数。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中心名称不重复;就高填报。
2.设立时间≤填报年份。
表2-7-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时点)
实验项目名称 | 级别 | 设立时间 | 学年内承担本校教学 人时数 | 学年内项目浏览数(总数) | 学年内项目参与人数(总数) |
下拉选择 | |||||
珍稀动物生物学习性观察研究虚拟仿真实验项目 | 国家级 | 2018 | 3504 | 15176 | 219 |
指标解释:
级别:国家级或省部级。其中,国家级,指教育部批准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省部级,指中央其他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设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项目名称不重复;就高填报。
2.设立时间≤填报年份。
表2-8-1教育经费概况(自然年)
项目 | 金额 |
1.学校年度决算总收入(万元) | |
2.学校接收社会捐赠总额(万元) | |
其中:校友捐赠总额(万元) | |
3.学校年度决算总支出(万元) | |
4.学校教育支出总额(万元) | |
5.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支出(万元) | |
6.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支出(万元) |
指标解释:
年度决算总收入:指按自然年高校对社会公布的决算总收入。
社会捐赠:指自然年内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赠与和转让给学校所有的财物的总收入。(含学校基金会接受捐赠金额)
其中:校友捐赠:
自然年内学校校友无偿赠与和转让给学校所有的财物的总收入。
年度决算总支出:指按自然年高校对社会公布的决算总支出。
学校教育支出总额:指按自然年学校对社会公布的决算总支出中对应的教育支出项目。
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支出:指用于培训、海内外访学研修、队伍建设项目、支持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等持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水平的专项经费;用于奖励优秀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的专项奖励经费等。
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支出:指学校用于建设高校思政类公众号等相关促进高校思政工作的新媒体网络育人平台和载体,引导和扶持师生积极创作导向正确、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产品等的专项经费。
表2-8-2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自然年)
金额 | |||
1.教学经费支出(万元) | 支出总计 | 自动生成 | |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 |||
教学改革支出 | |||
专业建设支出 | |||
实践教学支出 | |||
其中:实验经费支出 | |||
实习经费支出 | |||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专项建设经费支出 | |||
其他教学专项 | |||
学生活动经费支出 | |||
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支出 | |||
2.教育事业收入(万元) | 经常性预算内事业费拨款 | ||
教改专项拨款(国家) | |||
教改专项拨款(地方) | |||
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 | 国家 | ||
地方 | |||
专科生生均拨款总额 | |||
本科生学费收入 | |||
高职高专学费收入 |
指标解释:
注:以下单项经费均统计自然年度实际支出的经费金额,非特别说明,均指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及教师工资和课酬),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以下各专项支出为学校教育事业支出(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商品服务支出(302)及其他资本性支出(310-99)中的专项支出。
教学改革支出:指学校立项用于本科教学改革的专项经费总额。
专业建设支出:指学校立项用于本科专业建设的专项投入经费总额。
实践教学支出:指学校、教务处及各学院(系、部)用于本科实践教学活动及条件建设经费的总额,不含实验室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含用于校外实践教学经费。
其中:实验经费支出:指用于本科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总值,包括:实验耗材、不列入固定资产登记的小型本科实验教学设备购置、教学设备维修费、本科实验教学资料费等支出。
实习经费支出:指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的总值。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专项建设经费支出:指用于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专项经费总值。
学生活动经费支出:指学校、教务处、学工部(处)、团委及各学院(系、部)用于学生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的专项投入经费总额。
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支出:指专项用于教师教学发展的专项经费,包括教师发展中心的业务费用等。
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并回拨的收入和不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收入总和。
经常性预算内事业费拨款:指205 类教育拨款扣除中央财政专项拨款。
教改专项拨款:通过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程序,获得的专项拨款经费。
生均拨款: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发展的经费,按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
其中: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本科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
专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专科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
本科生学费收入:指普通本科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本科生学费总额。只统计学费,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收费。
高职高专学费收入:指高职高专生的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高职高专生学费总额。
3.教职工信息
表3-1校领导基本信息(时点)
姓名 | 职务 | 任现职时间 | 校内分管工作 | |
1001 | 张三 | 副校长 | 2001 | 教学工作 |
指标解释:
校领导: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姓名、工号、职务、校内分管工作。统计时点为当前情况。
注:任现职时间填报到“年”。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和姓名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工号”、“姓名”与表1-5-1、表1-5-3或表1-5-4“工号”、“姓名”保持一致。
表3-2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时点)
工号 | 姓名 | 管理人员类别 | 单位号 | 单位名称 | 职务 |
下拉选择 | |||||
1001 | 张三 | 一般学生管理人员 | 002 | 电信学院 |
指标解释:
管理人员类别:分为一般学生管理人员、本科生辅导员、其他专职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质量监控人员、就业管理人员、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其中,一般学生管理人员指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校级学生管理机构(如学生处、团委等)的工作人员、院(系)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人员;本科生辅导员指院(系)专职负责本科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其他专职辅导员指院(系)专职负责其他各类在校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指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校级教学管理机构(如教务处、研究生院)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学秘书等。教学质量监控人员指校级教学质量监控部门专职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人员;就业管理人员指校级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和管理组织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工作人员指校级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专职从事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指学校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校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基层党委书记、专职组织员,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统战部等部门工作人员等。
单位号:教职工所属单位的管理编号。
*校验关系
1.一般学生管理人员与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可重复填报,其余工号不可重复。
表间校验:
1.“工号”、“姓名”和“单位号”“单位名称”与表1-5-1或表1-5-4“工号”、“姓名”和“单位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表3-3-1高层次人才(时点)
工号 | 姓名 | 类型 | 研究方向 | 获得时间 |
下拉选择 | ||||
1001 | 张三 | 教育部教指委委员 | 信息自动化 | 2018 |
指标解释:
高层次人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明确认定的人才级别。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获奖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教学名师、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近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高层次人才、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省级教学名师入选者。
获得时间:填报到“年”,以发文时间为准。
注:同一人获得不同称号可重复填报,同一人多次获同一称号按最近一次填报。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类型”不能重复;
2. 获得时间≤填报年份;
表间校验:
1.“工号”、“姓名”与表1-5-1或表1-5-4“工号”、“姓名”保持一致。
表3-3-2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时点)
团队名称 | 负责人 | 负责人工号 | 类型 | 获得时间 |
下拉选择 | ||||
文艺学教学团队 | 张三 | 1001 | 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 2018 |
指标解释:
高层次团队: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组建的教学或研究团队。包括国家级教学团队、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省部级教学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获得时间:填报到“年”。
注:同一团队所获称号就高填报。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团队名称+负责人工号+类型”不能重复;
2. 获得时间≤填报年度。
表间校验:
1.“工号”、“姓名”与表1-5-1或表1-5-4“工号”、“姓名”和“单位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表3-3-3 思政课教师情况(时点)
工号 | 姓名 | 单位号 | 单位名称 | 任职类型 |
下拉选择 | ||||
1001 | 张三 | 00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专职 |
指标解释:
任职类型:专职、兼职。专职指学校专门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专任教师。兼职指校内其他教职工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任务。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不重复
表外校验:
1. “工号”、“姓名”与表1-5-1“工号”、“姓名”保持一致
2.“单位号”、“单位名称”与表1-2或表1-3“单位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表3-4-1教师教学发展机构(学年)
机构名称 | 单位号 | 培训类型 | 培训次数 | 培训人次 | 其中:培训本校教师人次数 |
下拉选择 |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 7510 | 常规培训 | 53 | 1934 |
指标解释:
教师教学发展机构:指学校通过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研究、教学质量评估、提供优质教学资源等工作,促进学校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机构。
培训类型:常规培训、教师创新创业专项培训。
培训次数:教师教学发展组织机构学年度对教师开展培训的次数。
培训人次:教师教学发展组织机构学年度培训的教师人次。
*校验关系
表间校验:
1.“单位号”、“机构名称”与表1-2“单位号”、“党政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表3-4-2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学年)
工号 | 教师姓名 | 培训进修、交流类型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备注 |
下拉选择 | |||||
1001 | 张三 | 境内培训进修 | 2018-12 | 2019-01 | 智慧教室教学培训 |
指标解释:
培训进修、交流类型:境内培训进修、境外培训进修、攻读博士、攻读硕士、境内交流、境外交流。教师培训进修(时间为一周及以上):指学年学校派出进行培训和进修教师的情况,其中,培训含校内组织的集中专项培训。境内:指学年度教师在大陆地区有关机构培训(包括培训进修、访问学者等)。境外:指学年度教师在大陆以外地区(含港、澳、台)有关机构培训(包括培训进修、访问学者等)。交流教师:指学校派出的到境内外进行三个月及以上访问的教师情况(含孔子学院外派老师),即出访情况。
教师进修培训:统计上学年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的人数。进修及培训的培训模式可分为集中培训、远程培训、跟岗实践,统计填报时,按不同的培训模式分别填报,统计含有两种以上的混合培训模式时,按主要培训模式填报。
培训时间:是指参加培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可取得培训结业证明的每位学员的学时之和,是按培训主题(对象)、培训模式分别填报(每学时为45分钟,每天最多计8学时)。
集中培训:是指学员集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当面授课的培训模式。
远程培训:是指学员通过远程开放服务平台学习的培训模式。
跟岗实践:是指学员到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参与指导教师的各教育教学环节、科学研究进行实践、研修的培训模式。
时间:填报到月份。
注:1.交流教师与培训进修教师不可重复统计;培训进修与攻读学位不可重复统计。
2.如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攻读学位结束时间在填报学年内,则纳入统计;超出填报学年的,不纳入统计。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表内各行数据不能重复;
2.“开始时间”≤填报年份。
表间校验:
1.“工号”、“教师姓名”与表1-5-1“工号”、“姓名”保持一致。
表3-5-1教师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情况(自然年)
工号 | 教师姓名 | 专著或教材名称 | ISBN | 类别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下拉选择 | ||||||
1001 | 张三 | 大数据 | ABC-1 | 专著 | 科学出版社 | 2018 |
指标解释:
专著:指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本校教师为第一著作人的专著、译著或辞书(不包括编著/教材/教学用书)
教材:
本校教师作为第一主编的公开出版教材
类别:指专著、译著或辞书、教材。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专著或教材名称”不能重复;
表间校验:
1.“工号”、“教师姓名”与表1-5-1或表1-5-4中“工号”、“姓名”保持一致。
表3-5-2教师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自然年)
工号 | 教师姓名 | 名称 | 类型 | 授权号 | 获批时间 | 是否应用 | 是否行业联合专利(著作权)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1001 | 张三 | 专利1 | 发明专利 | 1001 | 2018 | 否 | 否 |
注:只统计本校教师为第一专利(著作权)人的情况。
指标解释:
类型: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
是否行业联合专利:指此项专利是否与行业界联合研究开发、共享专利(著作)权。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授权号”不能重复;
表间校验:
1.“工号”、“教师姓名”与表1-5-1或表1-5-4中“工号”、“姓名”保持一致。
表3-5-3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情况(自然年)
工号 | 教师姓名 | 项目成果名称 | 转化方式 | 转化金额(万元) | 参与学生数 |
下拉选择 | |||||
1001 | 张三 | 电子点烟器 | 转让 | 2 | 20 |
*只统计本校教师为第一完成人的情况。
指标解释:
转化方式:转让、授权(许可)、参股。
参与学生数:在科研成果项目书中明确包含的参与学生成员数量(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工号”+“项目成果名称”+“转化方式”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工号”、“教师姓名”与表1-5-1或表1-5-4中“工号”、“姓名”保持一致。
表3-6相关教师情况(时点、学年、自然年)
项目 | 数量 | |
1.兼职辅导员 | ||
2.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 | ||
3.创新创业兼职导师数 | ||
4.就业指导专职教师 | ||
5.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情况 | 挂职单位数 | |
挂职锻炼人数 | ||
6.本校教师兼职或离岗创业情况 | 兼职创业人数 | |
离岗创业人数 |
指标解释:
1.兼职辅导员:指学校从优秀专任教师、党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的兼职辅导员。(时点)
2.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指学校专职从事创新创业教育教师人数。(时点)
3.创新创业兼职导师:指学校聘请校内外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授课或指导教师的人数。(时点)
4. 就业指导专职教师:指学校专职从事就业指导教师人数。(时点)
5.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情况:指自然年内学校选派专业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到行业、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自然年)
6.本校教师兼职或离岗创业情况:兼职创业指本校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指本校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离岗期间内学校保留人事关系。(自然年)
4.学科专业
表4-1-1学科建设(时点)
项目 | 数量 | |
1.博士后流动站(个) | ||
2.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 博士专业学位 授权类别 | |
硕士专业学位 授权类别 | ||
3.本科专业(个) | 总数 | |
其中:新专业 | ||
4.专科专业(个) |
指标解释:
1.博士后流动站: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在一级学科范围内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机构数。
2.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指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可以招收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授予专业博士学位、专业硕士学位的学位授权类别数。
3.本科专业:指本科专业总数(本学年有在校生的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填写,目录中没有或新增的专业,按专业类填报。
新专业:指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毕业生不满3届的专业。
4.专科专业:指专科专业总数。按照2012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填报。
表4-1-2博士点、硕士点(时点)
名称 | 学科代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号 | 类型 |
下拉选择 | ||||
机械工程 | 0802 | 机电工程学院 | 102 |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
电气工程 | 0808 | 自动化学院 | 103 | 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 |
指标解释:
博士点、硕士点名称:博士点、硕士点名称,以批准文件中的名称为准。注意:填写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时,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
学科代码:一级学科代码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二级学科代码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目录外学科代码应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交叉学科代码应为四位,前三位为“99J”,第四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单位名称:博士点、硕士点所属单位(院、系)名称。涉及多个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号需多填的,中间用英文分号隔开。
类型:在类型中选择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目录外二级学科(博士)、交叉学科(博士)、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交叉学科(硕士)。
校验关系:
表间校验:
1.“单位名称”、“单位号”与“表1-2、1-3”“单位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表4-1-3一流学科(时点)
一流学科名称 | 学科代码 | 所属单位 | 单位号 | 学科门类 | 级别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机械工程 | 0802 | 机电工程学院 | 102 | 工学 | 国家级一流学科 |
指标解释:
一流学科名称:学科名称以批准文件为准
学科代码:一级学科代码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二级学科代码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目录外学科代码应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交叉学科代码应为四位,前三位为“99J”,第四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所属单位:重点学科所属单位(院、系)名称。涉及多个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号需多填的,中间用英文分号隔开。
学科门类:指重点学科所属的学科门类,包含: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0医学、11军事学、12管理学、13艺术学。
级别:国家级一流学科、省级一流学科(如各省评选的此类学科项目与“省级一流学科”名称不一致,可按“省级一流学科”填报)。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学科代码+一流学科名称+级别,不重复。
表间关系:
1.所属单位和单位号与表1-3“单位号”一致。
表4-2专业培养计划表(时点)
校内专业代码 | 校内专业名称 | 专业带头人姓名 | 专业带头人工号 | |||||||||||||||||
0211 | 自动化 | 章某 | 00002451 | |||||||||||||||||
专业培养计划学时与学分 | ||||||||||||||||||||
学时数(学时) | 集中性实践环节周数(周) | 学分数(分) | ||||||||||||||||||
总数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24 | 总数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
必 修 课 | 选 修课 | 劳动 教育 | 理论教学 | 实验教学 | 公共必修课 | 公共选修课 | 专业必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 理论 教学 | 实验 教学 | 课外科技活动 | 创新创业教育 | 公共艺术课程 | ||||||
258 | 2312 | 272 | 32 | 1952 | 224 | 160 | 40 | 17 | 53 | 50 | 24 | 122 | 14 | 0 | 2.5 | 2 |
*“表1-4-1专业基本情况”内所有校内专业均需填报此表。
指标解释:
校内专业代码:学校内实际所用的专业代码。
校内专业名称:学校内实际所用的专业名称。
专业培养计划学时与学分: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活动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数及总学分数(采用各专业最新版培养计划)。
必修课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专业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即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数和总学分数。
选修课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选修课(即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数和总学分数。
劳动教育: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要求,劳动教育应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明确主要依托的课程,可在已有课程中专设劳动教育模块,或专门开设的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
集中性实践环节周数、学分数: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以周为单位的集中实施实践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见习、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要求的最低周数、总学分数。
理论教学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理论教学活动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总学分数。
实验教学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实验教学活动(包含课内实验教学)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总学分数。
课外科技活动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外科技活动的毕业最低总学分数。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公共艺术课程: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数。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校内专业代码”不可重复;
2.“学时数总数”=“必修课+选修课”学时数;
3.“学时数总数”≥“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学时数;
4.“学分数总数”=“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课外科技活动”学分数;
5.“学分数总数”≥“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数;
6. “劳动教育学时数” ≥ 0
7. “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数” ≥ 0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与表“1-4-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2.“专业带头人工号”“姓名”与表“1-5-1、1-5-3、1-5-4”“工号”、“姓名”保持一致。
表4-3优势(一流)专业情况(时点)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 | 校内专业(大类)名称 | 专业类型 | 获批/通过时间 |
0211 | 自动化 | 国家一流专业 | 2007 |
0321 | 药学 |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 | 2008 |
指标解释:
优势(一流)专业类型: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专业、入选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入选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专业,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及以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含住建部组织的专业评估)、医学类专业认证(临床、护理、中医等)。
注:“六卓越一拔尖”均指国家级建设项目,此表允许填报校内大类。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优势专业获批时间”≤填报年度。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大类)代码+校内专业(大类)名称”字段与表“1-4-1”、表“1-4-2”“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或“大类代码”“大类名称”保持一致。
5.人才培养
表5-1-1开课情况(学年)
开课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课程 类别 | 课程性质 | 授课 方式 | 考核方式 | 学时 | 开课单位 | 单位号 | 授课教师 | 授课教师工号 | 本科学生数 | 教材使用情况 | |
使用 情况 | 教材 类型 | |||||||||||||
下拉 选择 | 下拉 选择 | 下拉 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01026302—2017182—0 | 控制工程基础 | 01026302 | 专业课 | 理论课 | 无 | 考试 | 40 | 机械工程学院 | 101 | 张三; 李四 | 20128; 20070 | 71 | 选用 | 其他 |
07022603—2017181—0 | 管理学院原理 | 07022603 | 公共必修课 | 理论课 | 无 | 考试 | 48 | 经济管理学院 | 102 | 王小二 | 98028 | 92 | 选用 | 马工程教材 |
210206E1—2017181—0 | 太极拳【英】 | 210206E1 | 公共必修课 | 术科课 | 全外语授课 | 考试 | 32 | 体育部 | 118 | 王一 | 03077 | 40 | 自编 | 其他 |
09131302—2017181—0 | 素描 | 09131302 | 专业课 | 术科课 | 无 | 考查 | 48 | 设计艺术与传学院 | 108 | 李五 | 11932 | 30 | 选用 | 其他 |
*该表填写学年内学校实际开设的所有课程。
指标解释:
开课号:指学校内部管理对课程实际开课的教学班编号。
课程号:学校内部对课程的管理编号。
课程性质:理论课(包括理论教学和课内实践、实验教学),术科课(该课程50%(含50%)以上的课时由学生自己动手操作、练习,培训体育或艺术专业技能的实践课程。例如:体育课,艺术类主科课等),独立设置实验课。(不含军训、见习、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
课程类别: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优先级:专业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如课程A在专业Ⅰ为公共必修课,在专业Ⅱ为专业课,课程A则归类为专业课。)
授课方式:双语授课、全外语授课、无。
双语授课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50%以上(含5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除外);全外语授课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10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语言类专业的语言专业课程除外)。
考核方式:课程结束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
开课单位:负责课程建设与教学任务安排的教学单位,或任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
授课教师:担任课程讲授任务的授课教师。同一门次课程有多位授课教师的可多填,不同教师间用英文分号隔开。(网络课程非本校教师或外聘教师授课,姓名请填写“网络教师”,工号填写“000000”)
本科学生数:修读此门次课程的本科学生数量。
教材使用情况:选择“自编”(本校教师主编且出版使用)、“选用”、“无”。
教材类型:马工程教材、其他。
*校验关系
表内检验:
1.“开课号”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开课单位”和“单位号”与“表1-2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开课单位”和“单位号”保持一致。
2. “授课教师”和“授课教师工号”与表1-5-1、表1-5-3、1-5-4“授课教师”(姓名)与“授课教师工号”(工号)保持一致。
3.学分>0,学时>0,本科学生数>0,学时>学分。
表5-1-2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学年)
校内专业(大类)名称 |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 | 开课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年级 | 是否专业核心课程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电子信息类 | 201105 | 04026302—2017182—8 | 数字逻辑电路 | 专业必修课 | 4 | 2017 | 是 |
*该表填写各专业实际所修专业课情况。
指标解释:
校内专业(大类)名称:学校内实际所用的专业(大类)名称。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学校内实际所用的专业(大类)代码。
开课号:指课程实际开课的教学班号。
课程名称:指开课号对应的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指专业课类别,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专业课中可包含专业基础课。
年级:指学年度本专业(大类)内此门次课程的开课年级(填写阿拉伯数字,例如“2016”),在不同年级开设的可以多填,用英文分号隔开。
专业核心课:根据培养目标开设的具有专业特色的,以教授专业核心知识或培养专门技能为主要内容的课程。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 表内各行“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开课号”不重复。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大类)代码”、“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与表1-4-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或1-4-2“大类代码”、“大类名称”要保持一致。
2“开课号”、“课程名称”、“课程类别”与表5-1-1“开课号”、“课程名称”、“课程类别”保持一致。
表5-1-3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学年)
校内专业(大类)名称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所用实验场所名称 | 实验场所代码 | 实验学时 | |
080205Y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6035801 | 薄膜材料与技术 | 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室1 | 1605 | 5 |
110103 | 工业工程 | 05224205 | 机械制造基础(Ⅱ) | 机械工程实验室2 | 0110 | 10 |
201406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11040501 | 光学基础实验 | 物理实验室3 | 1301 | 10 |
指标解释:
课程名称:指专业(大类)的专业实验课程(包括理论(含实验)、独立设置实验课)。
实验学时:指该门课程使用该实验场所的实验学时数。
注:1.场所名称、场所代码,与1-7-1“实验场所代码”保持一致;如不在1-7-1中,名称填报实际名称,场所代码填报“000000”。
2.一门课程有多个实验场所的填多行。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表内各行“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实验场所名称+课程号+实验场所代码”不重复.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大类)代码”、“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与表1-4-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或1-4-2“大类代码”、“校内大类名称”要保持一致;
2.“课程号”与表5-1-1“课程号”保持一致。
表5-2 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
学生姓名 | 毕业综合训练题目 | 选题类别 | 是否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 指导教师姓名 | 指导教师工号 |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2018010101 | 黄六 | 基于大数据的学生体验研究 | 毕业论文 | 是 | 张三 | 0001 |
选题类别: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调查报告、作品展示、毕业汇报演出、其他。
指导教师姓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际指导教师,同一个学生有多个指导教师的可多填,不同教师间用英文分号隔开。(校外指导教师无校内工号的,工号填“000000”)。
注:1.以医学临床实习为毕业综合训练的学生不填此表。
2.仅填报主修专业毕业综合训练情况。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表内“学号”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学号”、“学生姓名”与表1-6“学号”、“学生姓名”保持一致。
2.“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工号”与表1-5-1 表1-5-3“姓名”、“工号”保持一致。
表5-3本科在线课程情况(学年)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级别 | 建设方式 | 立项时间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大学物理实验 | 11020902 | SPOC | 其他级(含校级) | 自建 | |
机械原理 | 000 |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省部级 | 自建 | |
中华诗词之美 | 00W00001 | SPOC | 其他级(含校级) | 引进 |
指标解释:
项目类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指由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项评选认定的相关课程)、MOOC(面向社会开放的大规模网络课程)、SPOC(针对校内特定群体进行的小规模网络课程)。
课程号:与表5-1-1“课程号”保持一致。如不在表5-1-1的课程号中,则填报“000”。
项目级别:国家级、省级、其他级(含校级),就高填报。
建设方式:自建、引进。
立项时间:项目获批时间,以国家、省、学校公布时间为准。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课程号+课程名称+项目类型,不重复。
2.项目级别中,MOOC/SPOC只能选择其他级。
表5-4-1创新创业教育情况(时点、学年、自然年)
项目 | 数量 | |
1.是否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 下拉选择 | |
2.是否开设创新创业学院 | 下拉选择 | |
3.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牵头单位 | ||
4.是否按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 下拉选择 | |
5.创新创业奖学金(万元) | ||
6.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投入(万元) | ||
7.创新创业教育教材数(册) | ||
8.参与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数(人) | ||
9.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数(人) | ||
10.在校学生创业项目 | 项目数(项) | |
参与学生数(人) | ||
获得资助金额(万元) | ||
11.学生休学创业项目 | 项目数(项) | |
参与学生人数(人) |
指标解释:
1.创新创业奖学金(万元):指学校设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自然年)
2.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投入(万元):指用于创新创业教育的专项资金。(自然年)
3.创新创业教育教材数(册):指学校教师主编(排序前3位)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自然年)
4.参与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数(人):
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学年内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人数。(学年)
5.参与创新创业训练竞赛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数(人):
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学年内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含国家级、省级、校内竞赛)人数。(学年)
6.在校学生创业项目:在校学生包含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年)
7.学生休学创业项目:学生指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学年)
表5-4-2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平台)(时点、自然年)
基地(平台)名称 | 基地(平台)类型 | 基地(平台)级别 | 建设环境 | 批准(建设)年份 | 投入经费(万元) | 经费来源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大学生孵化园 | 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 省部级 | 校内 | 2017 | 70 | 中央财政 |
国家大学科技园创业园 | 众创空间 | 国家级 | 校内 | 2018 | 80 | 自筹 |
指标解释:
基地(平台)类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评选获得的省级及以上示范基地数量)、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园、众创空间、科技园等、其他。
基地(平台)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其他级(含校级)。
建设环境:校内、校外。
投入经费:指自然年内投入经费。
经费来源:中央财政、省级财政、自筹、多种经费来源。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表内各行“基地(平台)名称”+“基地(平台)类型”不可重复。
6.学生信息
表6-1学生数量基本情况(时点)
分类 | 人数 | |
1.普通本科学生数(人) | ||
其中: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数 | ||
其中: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数 | ||
2.普通高职(含专科)学生数(人) | ||
3.硕士研究生数(人) | 自动计算 | |
其中:全日制 | ||
非全日制 | ||
4.博士研究生数(人) | 自动计算 | |
其中:全日制 | ||
非全日制 | ||
5.留学生数(人) | ||
本科生数 | 学历教育 | |
非学历教育 | ||
硕士研究生数 | 学历教育 | |
非学历教育 | ||
博士研究生人数 | 学历教育 | |
非学历教育 | ||
授予博士学位的留学生数(人) | ||
6.普通预科生数(人) | ||
7.进修生数(人) | ||
8.成人脱产学生数(人) | ||
9.夜大(业余)学生数(人) | ||
10.函授学生数(人) | ||
11.网络学生数(人) | ||
12.自考学生数(人) | ||
13.中职在校生数(人) | ||
14.少数民族学生数(人) | ||
其中:研究生 | ||
本科生 | ||
专科生 | ||
预科班 |
指标解释:
人数:在校注册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数。
1.普通本科生:指全日制在学本科生,包括高中起点本科学生(指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专科起点本科学生(指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根据各地普通专升本政策选拔升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指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根据各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政策录取的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以及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指与国(境)外大学签订协议,开展联合培养并正在国(境)外大学进行培养的普通本科层次的学生)等。
2.普通高职(含专科)学生:“高职”指全日制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在校学生。“专科”指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包括高中起点专科(指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对口招收中职生(指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毕业生,根据各地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政策选拔升入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五年制高职转入生(指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完成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转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等。
3.硕士研究生:指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学生指接受全时学历教育的学生。
4.博士研究生:指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5.留学生:指持外国护照在我国高等学校注册并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授予博士学位的留学生数:
学年度具有学籍的留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被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生数。
6.普通预科生:是指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下达预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和港澳、华侨、台籍学生,经过一年的文化补习,合格者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有关专业学习。
7.进修生:指在学校进行的各类非学历教育,且时间在一年以上者。
8.成人脱产学生:指通过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按照国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计划,以全日制授课为主要教学方式培养的学生。本科学制为四或五年,专科学制为二或三年。
9.夜大(业余)学生:指通过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按照国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计划,以业余时间授课为主要教学方式培养的学生,业余学生包括夜大学学生。本科学制五或六年,专科学制三或四年。
10.函授学生:指通过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按照国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计划,以函授为主要教学方式培养的学生。本科学制为五或六年,专科学制为三或四年。
11.网络学生:指经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设立的网络教育学院,基于互联网上实施高等学历教育所招收的成人本科、专科学生。
12.自考学生:是指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生举办的全日制教学辅导班所招收的学生。
13.中职在校生:是指高校附设中职教学班,中职教学班所招收的学生。
14.少数民族学生:是指中国国籍全日制学生中除汉族之外其他民族学生。
15.预科班: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在高校学习一年后,经考试合格直接入高校进行专业学习的教学形式。
注:此表应与学校当年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表)保持一致。
*校验关系
表间校验:
1.普通本科学生数(人)≤1-6 总数– 当年毕结业人数
表6-2-1本科生转专业情况(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转出校内专业(大类)代码 | 转出校内专业 (大类)名称 | 转入校内专业 (大类)代码 | 转入校内专业 (大类)名称 |
20180001 | 高某 | Z001 | 中医学 | Z002 | 护理学 |
指标解释:
本表统计学年内本科学生转入转出情况。(不含大类分流统计),如学年内多次转专业,按最后一次填报。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学号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学生姓名、学号与表1-6保持一致;
2.“转出校内专业(大类)代码”、“转出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与表1-4-1、表1-4-2保持一致。
表6-2-2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情况(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学习类型 | 辅修(双学位)校内专业代码 | 辅修(双学位)校内专业名称 |
下拉选择 | ||||
20180001 | 高某 | 辅修 | Z001 | 中医学 |
20180002 | 韩某 | 双学位 | 000 | 烹饪 |
指标解释:
学习类型:辅修、双学位。
注:本表统计本校学生辅修本校专业课程或攻读本校双学位的情况,辅修或双学位专业代码不在表1-4-1,则使用“000”。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 “学号 +学习类型+辅修(双学位)校内专业代码+辅修(双学位)校内专业名称”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学生姓名、学号与表1-6保持一致;
2. “辅修(双学位)校内专业代码”、“辅修(双学位)校内专业名称”与1-4-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表6-3-1近一级本科生招生类别情况(时点)
项目 | 人数 |
1.招生计划数 | |
2.实际录取数 | |
3.实际报到数 | |
4.特殊类型招生数 | |
其中:强基计划招生数 | |
其中: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 | |
其中:保送生招生数 | |
其中: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数 | |
其中: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数 | |
其中:艺术类招生数 | |
其中:港澳台招生数 | |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招生数 | |
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数 | |
其中:综合评价招生数 | |
5.招收本省学生数 |
指标解释:
1.招生计划数:指学校本学年经国家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中的新生数。含学校特殊类型招收的学生数。
2.实际录取数:指学校本学年在新生录取工作中实际录取的学生数。
3.实际报到数:指学校本学年新生实际报到的学生数。
4.特殊类型招生数:指学校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以特殊类型或特殊政策招收的本科生人数。
5.招收本省学生数:指学校在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录取的本科生数。
注:1.表格中4-6项的数据均指实际录取数。
2.表格中统计的为全口径(含普通高考招生、各类特殊招生计划、专项招生计划等)招生情况。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实际报到数≤实际录取数。
表6-3-2近一级本科生录取标准及人数(时点)
省份 | 批次 | 录取数(人) | 批次最低控制线(分) | 当年录取平均分数(分) | 说明 | ||||||||
文科 | 理科 | 不分文理 | 文科 | 理科 | 不分文理 | 文科 | 理科 | 不分文理 | |||||
下拉选择 |
注:普通高校的艺术、体育考生、其他相关专项考生、专升本考生无需填报。
指标解释:
批次:选择春季招生、提前批招生、本科批招生、第一批次招生、第二批次招生A、第二批次招生B、第三批次招生A、第三批次招生B。
录取数:指学校本学年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实际录取的本科生数。
批次最低控制线:指本学年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当年录取平均分数:指学校当年在新生录取中平均录取分数。其中艺术、体育类等学生不计算在内。
说明:招生录取中存在特殊情况的学校可在此处说明,如本市、外市、本省、外省分数线或批次不一致等特殊情况,非必填。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整行数据不重复。
表间校验:
1.总录取人数应≤表6-3-1“实际录取数”。
表6-3-3近一级各专业(大类)招生报到情况(时点)
校内专业 (大类)名称 | 校内专业 (大类)代码 | 省份 | 招生计划数 | 实际录取数 | 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数 | 实际报到人数 |
指标解释:
招生计划数:指该专业本学年经国家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中的新生数。
实际录取数:指该专业本学年在新生录取工作中实际录取的学生数。
第一志愿专业:是指将该专业作为学生报考本校的专业第一志愿。
实际报到数:指该专业本学年新生实际报到的学生数。
注: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数、实际报到数均为专业(大类)在各省份招生总数。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整行数据不重复;
2.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数≤实际录取数。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大类)名称”、“校内专业(大类)代码”与表1-4-1、1-4-2“校内专业名称”“校内专业代码”“大类名称”“大类代码”保持一致。
表6-4本科生奖贷补(自然年)
项目 | 资助金额(万元) | 资助学生数(人次) |
总计 | 自动计算 | |
1.政府奖、助学金 | ||
2.社会奖、助学金 | ||
3.学校奖学金 | ||
4.勤工助学金 | ||
5.减免学费 | ||
6.临时困难补助 | ||
7.其他奖助学金 |
指标解释:
1.政府奖、助学金:指学生获得的由各级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总金额及获得该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人次。其中,资助人数,指获得资助的学生人次。统计时段是自然(财务)年度。下同。
2.社会奖、助学金:指学生获得的由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总金额及获得该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人次。
3.学校奖学金:指学生获得的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的总金额及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人次。
4.勤工助学金: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的经济报酬的总金额及学生人次数。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在学校的组织下,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5.减免学费:指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所减少或免除的学费总金额及获得学校减少或免除学费的学生人数。
6.临时困难补助:指学校给予生活有临时困难的学生的经济补助的总金额及受助学生人次。
7.其他奖助学金: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学校给予的其它各类奖助学金总金额及学生人次。
注:仅统计本科学生获得的各类资助项目金额及人次,同一人在年度内获得的同一项目算一次。
表6-5-1应届本科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学年)
项目 | 人数 | |||||
1.应届毕业生升学或深造基本情况(人) | 总数 | 自动计算 | ||||
其中:升学考取本校 | ||||||
其中:升学考取外校 | ||||||
其中:免试推荐研究生 | ||||||
其中:出国(境)深造 | ||||||
其中:第二学士学位 | ||||||
2. 应届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人) | 学校所在区域总数(省) | 学校非所在地区域总数 | ||||
就业 | 签署就业协议(含就业合同) | 总数 | 自动计算 | 自动计算 | ||
政府机关 | ||||||
事业单位 | ||||||
企业 | ||||||
部队 | ||||||
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 ||||||
其他 | ||||||
灵活就业 | ||||||
自主创业 | ||||||
升学 | 升学(含出国(境)深造、第二学士学位) |
指标解释:
1.应届毕业生升学或深造基本情况:指上学年度结束时,应届毕业生(指上学年具有学籍的应届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实际毕业的学生)升学、深造或修读第二学士学位情况。
升学考取: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考取研究生的人数。
免试推荐研究生: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免试推荐或保送研究生的人数。
出国(境)深造: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到国外或境外(港澳台)学习的人数。
第二学士学位:指应届本科生中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的人数。
2.应届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指除以下情况外,还包括已经领取就业报到证、定向委培回原单位、师范类院校回来源地、自主创业等毕业学生的总人数。填报时间截止到8月31日之前的初次就业人数。
政府机构:指在中央和地方行政、司法等机关就业的毕业学生人数。
事业单位:指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学生人数。事业单位,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所辖的公益性单位和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企业:指在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就业的毕业学生人数。
部队:指应征入伍的毕业学生人数及到部队就业的学生人数。
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指参加国家或地方支边、支农、支教、支医、支援西部、扶贫、选调生、选聘生(大学生村官)等项目的毕业生人数。
其他:指签署就业协议,但单位不属于以上各类的毕业生人数。
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
自主创业:指自己创造就业岗位、自营职业及不隶属于任何组织或单位、从事独立工作的毕业学生人数。
升学:指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的毕业学生人数,含出国(境)深造学生。
注:以上类别不重复统计。声明不就业的毕业生属于未就业,不计入就业总数中。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应届毕业生升学或深造”人数=“升学考取本校”人数+“升学考取外校”人数+“免试推荐研究生”人数+“出国(境)深造”人数+“第二学士学位”人数;
2.“应届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中“应届毕业生升学(含出国(境)深造、第二学士学位)”人数= “应届毕业生升学或深造”人数;
3.“去向落实总人数”≤表1-6中“学生类别”为“当年毕结业”的学生数。
表6-5-2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毕业去向落实情况(学年)
校内专业代码 | 校内专业名称 | 应届毕业生数 | 应届生中未按时毕业数 | 授予学位数 | 应届去向落实人数 |
*统计应届本科毕业生截止到8月31日前的初次毕业、就业情况。
指标解释:
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指学年度结束时,院(系)应届毕业生(指上学年具有学籍的应届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实际毕业的学生数)就业情况(不含往届推迟就业、及未毕业提前就业的学生)。
校内专业代码:学校内现设本科专业实际所用的专业代码。
应届毕业生数:指学年具有学籍的应届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实际毕业的学生数。(不含未按时毕业的学生)
应届生中未按时毕业数:指应届生中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数。
授予学位数:指应届毕业生中获得学位的学生数。
应届去向落实人数:指应届毕业生中去向落实的学生数。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校内专业代码”不重复;
2.授予学位数≤应届毕业生数;
3.应届就业人数≤应届毕业生数。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代码”、“校内专业名称”与表1-4-1保持一致。
2.“应届就业人数”之和=表6-5-1应届就业人数之和。
3.应届毕业生人数≤1-6 中学生类别为毕业生(当年毕业)人数
表6-6本科生学习成效(学年)
项目 | 数量 | |
1.学科竞赛获奖(项) | 总数 | 自动计算 |
其中:国际级 | ||
国家级 | ||
省部级 | ||
2.文艺、体育竞赛获奖(项) | 总数 | 自动计算 |
其中:国际级 | ||
国家级 | ||
省部级 | ||
3.学生发表学术论文(篇) | ||
4.学生发表作品数(篇、册) | ||
5.学生获准专利(著作权)数(项) | ||
6.英语等级考试 | 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 | |
英语六级考试累计通过率(%) | ||
7.参加国际会议(人次) | ||
8.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总数(人次) | 自动计算 | |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总数(人次) |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总数(人次) | ||
9.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人数 |
指标解释:
1.学科竞赛获奖: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奖项数。学科竞赛通常由教育部高教司或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发起或组织,其统计范围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美国数学模型竞赛(MCM)、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全国临床技能大赛及其他具有全球影响和全国影响的比赛等。
2.文艺、体育竞赛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的奖项数。
3.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
4.学生发表作品数: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或重大活动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作品的数量(例如:诗歌、散文、小说等)。
5.学生获准专利数:指在校本科生申请获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著作权的数量。
6.英语等级考试:指全国大学生四、六级英语考试。统计时不含英语、艺术、体育等专业。
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指近一届毕业生中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成绩的学生人数与毕业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英语六级考试累计通过率:指近一届毕业生中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取得425分以上(含425分)成绩的学生人数与毕业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7.参加国际会议:指在校本科生受邀参加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多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会议,并有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或大会发言的人次数。
8.职业资格证书: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内的140项职业资格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9.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人数:指在校本科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人数。
注:以上1.2项获奖项目不能重复统计。
表6-6-1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项目名称 | 项目级别 | 项目类别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20170002 | 王某 | 医疗扶贫 | 创业 | 国家级 |
指标解释:
级别:国家、省部级。
项目类别:创新、创业。
注:只填报学年内新立项项目。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学号 +项目名称+项目类别”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学号”和“学生姓名”与1-6“学号”和“学生姓名”保持一致。
表6-6-2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参与科研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工号 |
20170001 | 高某 | 基于人类表皮的实验 | 谢某 | G2001 |
指标解释:
科研项目:指本科生参加的各类教师主持的国家、省部纵向项目,以及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科研考核统计的横向项目(自然年内在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指该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在“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中未录入的教师,工号请填写“000000”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 “学号 +科研项目名称”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学号”和“学生姓名”与1-6“学号”和“学生姓名”保持一致
2.“项目负责人”和“工号”与1-5-1、1-5-4“姓名”和“工号”保持一致
表6-6-3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竞赛名称 | 获奖时间 | 获奖类别 | 获奖等级 | 是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 说明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20170002 | 张某 | 机器人竞赛 | 2018 | 国家级 | 一等奖 | 是/否 | 团体 |
指标解释:
获奖类别:指国家级、省部级,国际级竞赛等同于国家级,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赛事等同省部级。
获奖等级:指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冠军、亚军、季军、金奖、银奖、铜奖。
*检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填报年份-1”≤获奖时间≤填报年份。
表间校验:
1.“学号”、“学生姓名”与1-6“学号”和“学生姓名”保持一致
表6-6-4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比赛名称 | 赛事类别 | 获奖等级 | 获奖时间 | 主办单位 | 学生排名 | 说明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20170002 | 李某 | 二胡大赛 | 全国性 | 金奖 | 2017 | 全国音乐家协会 | 1 |
指标解释:
专业比赛:指政府(如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等)及全国性行业协会(如音乐家协会、美术家协会)等主办的比赛,或由艺术类专业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比赛。
赛事类别:指国际性、全国性、地区性比赛。
获奖等级:指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冠军、亚军、季军、金奖、银奖、铜奖。
学生排名:指学生在获奖者中的排名名次(如无排名,可填 “无”)。
*检验关系
表内校验:
1. “填报年份-1”≤获奖时间≤填报年份。
表间校验:
1.“学号”、“学生姓名”与1-6“学号”和“学生姓名”保持一致
表6-6-5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体育类专业用)(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比赛名称 | 赛事类别 | 获奖名次 | 获奖时间 | 主办单位 | 学生排名 | 说明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20170001 | 高某 | 排球比赛 | 国际级 | 第一名 | 2018 |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 1 | 团体 |
指标解释:
专业比赛:指由国际或洲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的体育比赛及省级以上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专业基本功大赛。
赛事类别:国际级比赛、全国性比赛、省级比赛(体育专业院校的运动会等同于省级比赛)。
获奖名次:指第一名至第八名,冠军、金牌等同于第一名,亚军、银牌等同于第二名,季军、铜牌等同于第三名。
学生排名:指学生在获奖者中的排名名次,同一奖项有多名该专业学生获奖时,只填报最高排名的获奖学生。
*检验关系
表内校验:
1. “填报年份-1”≤获奖时间≤填报年份。
表间校验:
1.“学号”、“学生姓名”与1-6“学号”和“学生姓名”保持一致
表6-6-6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论文名称 | 发表期刊 | 发表时间 | 收录情况 |
下拉选择 | |||||
20170001 | 高某 | 学生体育的重要性 | 中国高教研究 | 2018 | CSSCI |
指标解释: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收录情况:指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国际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CSCD(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其他期刊。若同一篇论文收录在多种数据库中,只填报一种。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学号+论文名称”不重复;
2. “填报年份-1”≤获奖时间≤填报年份。
表间校验:
1.“学号”、“学生姓名”与1-6“学号”和“学生姓名”保持一致。
表6-6-7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作品名称 | 类别 | 类型 | 发布时间 | 发布场合 | 主办单位 | 影响范围 | 说明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20170001 | 高某 | 醒狮 | 表演类 | 大型作品 | 2018 | 中国大剧院 | 全国音协 | 全国 | 团体 |
指标解释:
类别:指理论类、创作类、表演类。
类型:指大型作品、中型作品、小型作品。其中大型作品、中型作品、小型作品的划分,依据音乐、戏剧、影视类作品的规模(包括作品时长、技术含量、参与程度等)。
影响范围:指全国(含国际)、区域、省内。
*检验关系
表内校验:
1. “填报年份-1”≤发布时间≤填报年份;
2. “学号”+“作品名称”+“说明”不重复。
表间校验:
1.“学号”、“学生姓名”与1-6“学号”和“学生姓名”保持一致。
表6-6-8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学年)
学号 | 学生姓名 | 名称 | 类别 | 授权号 | 获批时间 | 是否第一发明人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20170001 | 高某 | 新型开瓶器 | 实用新型专利 | ZL34567 | 2018 | 是 |
指标解释:
类别: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学号+名称”不重复;
2. “填报年份-1”≤获批时间≤填报年份。
表间校验:
1.“学号”、“学生姓名”与1-6“学号”和“学生姓名”保持一致。
表6-6-9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学年)
校内专业代码 | 校内专业名称 | 参与体质测试人数 | 其中:近一届毕业生 参与体质测试人数 | 测试合格人数 | 其中:近一届毕业生 测试合格人数 |
0101 | 机械工程 | 50 | 15 | 45 | 12 |
指标解释:
体质健康达标率:指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测试及格的学生百分比(具体参照高基表对体质合格率的界定)。
*检验关系
表内校验:
1.“近一届毕业生参与体质测试人数”≤“参与体质测试人数”;
2.“测试合格人数”≤“参与体质测试人数”;
3.“近一届毕业生测试合格人数”≤“测试合格人数”;
4.校内专业(大类)代码不重复。
表间校验:
1.“校内专业(大类)代码”、“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与1-4-1、1-4-2“校内专业(大类)代码”、“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保持一致。
表6-7本科生交流情况(学年)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 | 校内专业(大类)名称 | 本专业外出交流学生人数 | 到本专业交流学生人数 |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
指标解释:
交流学生数:指依据相关协议,本校学生到其他高校或者其他高校学生到本校进行一段时间(一般应在一个学期及以上时间,下同)学习、交流活动的总人数。
本专业到境外:指本专业学生到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进行一段时间的学习、交流活动的总人数。。
本专业到境内:指本专业校学生到境内其他高等学校进行一段时间的学习、交流活动的总人数。
境内到本专业:指境内其他高等学校学生到本专业进行一段时间的学习、交流活动的总人数。
境外到本专业:指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生到本专业进行一段时间(4周以上)的学习、交流活动的总人数。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本专业外出交流学生人数”≤表1-6该专业学生人数;
2、校内专业(大类)代码不重复。
表间校验:
“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和“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与1-4-1、1-4-2“校内专业(大类)代码”和“校内专业(大类)名称”保持一致。
表6-8学生社团(学年)
项目 | 数量 | |
1.社团(个) | 总数 | 自动计算 |
其中:思想政治类 | ||
学术科技类 | ||
文化体育类 | ||
志愿公益类 | ||
创新创业类 | ||
其他 | ||
2.参与人数(人次) | 总数 | 自动计算 |
其中:思想政治类 | ||
学术科技类 | ||
文化体育类 | ||
志愿公益类 | ||
创新创业类 | ||
其他 |
指标解释:
学生社团:指在学校有关部门备案的学生社团的总数及参与的学生的总人次数。其中,社团分类参照《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
7.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表7-1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学年)
本科生参与评教人次数(人次) | 学校专兼职督导员人数(人) | 学年内督导听课 学时数 | 学年内校领导听课学时数 | 其中:学年内校领导听思政必修课程学时数 | 学年内中层领导听课学时数 | |
数量 |
指标解释:
本科生参与评教人次数:指学年内参与学校评教工作的本科生人次数。
专兼职督导员:指学校正式聘任的专兼职督导人员,含校级督导和院级督导。
中层领导:指学校相关党政单位和教学科研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注:同一人有多种身份的,比如既是院级督导又是学院中层领导,统计在督导还是中层领导中由学校自定,听课学时不重复统计。
表7-2-1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自然年)
项目名称 | 主持人 | 主持人工号 | 级别 | 立项时间 | 经费(万元) | 参与教师数(人) |
下拉选择 | ||||||
以信息化全面推动在线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探索 | 陈某 | 2002807 | 省部级 | 2018 | 4 | 2 |
指标解释: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指由学校教师主持的,由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仅填报自然年度内立项项目。
主持人工号:学校对教师的管理编号。对于已退休或上学年之前已离职的,在“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中未录入的教师,工号请填写“000000”,对于在职的教职工,工号需与表1-5-1、1-5-4一致。
级别:包括国家级、省部级。
立项时间:填报到“年”。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立项时间=自然年;指当年立项的;
2. “教师工号+项目名称+级别”不重复。
表间校验:
1.“主持人”、“主持人工号”与1-5-1、1-5-4“姓名”“工号”保持一致。
表7-2-2教学成果奖(近一届)
教师工号 | 教师姓名 | 获奖成果名称 | 本人排名 | 完成单位排名 | 级别 | 获奖时间 |
下拉选择 | ||||||
3021207 | 黄某 | 民族高校应用化学专业大学生培养的教学改革与实践 | 1 | 1 | 省部级 | 2019 |
指标解释:
教学成果奖:统计省部级及以上最新一届教学成果奖,包括获奖项目名称、参与人、级别、获奖时间和授予单位等信息。
主持人工号:学校对教师的管理编号。对于已退休或上学年之前已离职的,在“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中未录入的教师,工号请填写“000000”,对于在职的教职工,工号需与表1-5-1、1-5-4一致。
级别:选择“国家级”或“省部级”(就高填报,不重复填报)。
获奖时间:填报到“年”。
注:国家级教学成果可填报前5名参与人,省级教学成果奖可填报前3名参与人。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1≤本人排名≤5;
2.1≤完成单位排名≤5;
3. “教师工号+获奖成果名称+本人排名+级别”不重复。
表7-2-3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项目建设情况(自然年)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级别 | 主持人工号 | 主持人姓名 | 获批时间 |
下拉选择 | 下拉选择 | ||||
异彩纷呈的民族文化 |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 省部级 | 3039407 | 孟某 | 2020 |
“学生为主体,虚实结合”的电子技术类实践课程教学 |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 国家级 | 3003207 | 陈某 | 2020 |
指标解释: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指本校教师主持的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质量工程)项目。
项目类别:指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上一流课程)、来华留学品牌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包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含储能技术学院/研究院、储能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平台、储能技术产教融合校外实践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实践基地、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新医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其他项目等。
项目级别:指国家级(教育部)、省部级。
主持人工号:学校对教师的管理编号。对于已退休或上学年之前已离职的,在“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中未录入的教师,工号请填写“000000”,对于在职的教职工,工号需与表1-5-1、1-5-4一致。
注:仅填报自然年内新立项项目。
*校验关系
表内校验:
1.获批时间=填报年份-1;仅当年获批;
2.“项目名称+ +主持人工号+级别“不重复。
表间校验:
1.“主持人姓名”、“主持人工号”与1-5-1、1-5-4“姓名”“工号”保持一致。
表7-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年)
项目 | 内容 |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文件上传 |
指标解释: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指学校每年编制并发布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注:需提交当年最新版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此表可单独提交,不受其他表格提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