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梅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1144



粤财大教〔202191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

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申报条件一项(含)以上的专业申报:

1.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

2.通过国内外权威组织认证;

3.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

4. 曾获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5.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专业于20211029上午11:30将信息采集表附件2一式五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教务处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发送至jykwnfw@163.com。信息采集表中学校填写部分将于1028日前发至各学院。

2.1029日下午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排序。

3.1030-31日,各申报专业修改完善相关材料;推荐结果校内公示。

4.1031前将修改完善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jykwnfw@163.com.

5.111日前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佐证材料电子版在学校官网完成上传(具体上传安排另行通知)。

需要在学校官网上传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包括: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管理端——人才培养方案模块下载专业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学校关于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政策文件扫描件(限10项,由教务处提供);

4)专业近3年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支持证明扫描件(含省部级以上通知文件、证书、证明等)。

5)其他材料可按照采集表目录整理提供。

特此通知。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国家级一流本科

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3. 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