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2019〕38号
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增强教研教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中共广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教学科研同等奖励原则,设计本科教育教学奖励类别和标准。
第三条 奖励对象为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岗教职工。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要求
第四条本科教育教学奖励类别包括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工程奖、教学荣誉奖、教学竞赛奖和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与竞赛奖五类。
(一)教学成果奖是指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组织评审的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教学质量工程奖的有关项目是指教育部、教育部司局机构和教育厅认定或组织立项并通过结项的教学项目;
(三)教学荣誉奖的对象是指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和学校评选的教学名师、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学业导师、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四)教学竞赛奖的范围是指全国、全省的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和学校的“最佳授课教师”竞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五)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与竞赛参照《广东财经大学教师指导课外活动与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条 教学成果及教学项目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广东财经大学,主持(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
第六条 教学成果奖、教学荣誉奖和教学竞赛奖以获奖发文时间为准,教学项目以立项认定或结项下达通知为准。
第三章 奖励标准及奖金发放办法
第七条根据有关奖项的类别、级别设定奖励标准,具体奖励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 奖金发放办法
(一)教育教学奖励的奖金一次性足额发放;
(二)个人单独完成的,奖励给个人;由单位或团队共同完成的,奖励给单位或团队;涉及跨单位的,根据合作单位协商的分配比例奖励。凡属于团体合作的项目及成果,奖金由第一完成人(项目负责人)根据团队成员的贡献进行分配;
(三)对重复立项或获奖的奖项,按最高级别给予奖励。已按低级别奖励的,若再获更高级别奖励时,则补发其与高级别奖励标准的差额;
(四)所有的获奖应当真实有效,因故被取消的奖项不予奖励,已奖励的予以收回;
(五)奖励所涉及的税收问题按国家相关法规处理。
第四章 奖励申报审核程序
第九条 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7月,计算周期为上年的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个人填报《广东财经大学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属教学单位。
(二)教学单位初审。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奖励申报、汇总、初审,审核后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公示。教务处对审核通过的奖励项目和名单进行公示。
(五)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获教育教学奖励的教职工在职称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和进修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 对于学校聘请的年薪制教授,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任务后,对于合同之外的且以我校为第一完成(署名)单位的教育教学成果奖项,参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 未列入本办法奖励范围的其他教育教学成果奖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原《广东财经大学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粤财大〔2014〕19号)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类别及标准
附件
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类别及标准
类 别 | 奖项 | 奖励级别及标准(万元) |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 |||
教学成果奖 | 教学成果奖 | 80(特等) 50(一等) 30(二等) | 15(特等) 10(一等) 5(二等) | 2(特等) 1(一等) 0.5(二等) | |
教学 质量 工程 奖 | 专业类 | 一流专业、通过国家专业认证等 | 10(一流专业建设点) 15(三级认证) | 5(一流专业) 2(重点专业) 1(特色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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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 | 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等 | 6 | 1(省教育厅差额或竞争性评选的项目); 0.5(省教育厅确定学校立项指标、学校等额申报的项目;教育部司局机构的项目) |
| |
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类 | 试点学院、产业学院、卓越人才培养基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 | 6 |
| ||
教学团队 | 教学团队 | 5 |
| ||
教材 | 规划教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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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践类 |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5 |
| ||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 2 |
| |||
虚拟仿真实验项目 | 1 | 0.3 |
| ||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类 | 综合类(重点项目) 一般类(一般项目) |
| 0.3(综合) 0.1(一般) |
| |
教学 荣誉 奖 | 教学名师 | 教学名师 | 10 | 5 | 3(卓越教学名师) 1.5(青年教学名师) |
教学质量奖 | 教学质量优秀奖 |
|
| 0.5 | |
优秀导师奖 | 优秀学业导师 |
|
| 0.2 | |
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
|
| 0.2 | ||
教学竞赛奖 | 全国、全省 教学大赛 | 青年教师教学大赛 | 5(一等) 4(二等) 3(三等) 2(优秀奖) | 2(一等) 1.5(二等) 1(三等) 0.5(优秀奖) |
|
校内教学竞赛 | 最佳授课教师奖 (两年举办一次) |
|
| 5(一等奖) 3(二等奖) 2(三等奖) 0.3(鼓励奖) | |
| 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 |
|
| 0.5(十佳青年教师) 0.3(优秀青年教师) | |
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与竞赛 | 参照《广东财经大学教师指导课外活动与竞赛奖励办法(试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