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37号)、《广东财经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粤财大报[2022]6号)以及校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安全推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实验室(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广东财经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寻找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不足,补齐短板。严控危险化学品和实验风险管控两个重点,严抓消防安全,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具体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执行学校、学院(中心)、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防控机制;严抓落实实验室安全日检、月检、抽检、月报质量。
(二)贯彻落实《广东财经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组织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认真填写第一阶段工作台账与阶段工作小结。(见附件1、2,未完成的单位请于3月31号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开展实验室自检自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安全、防疫制度、应急预案;进一步梳理、完善、补齐实验室操作流程、操作规范,须将涉及安全风险点、安全操作、注意事项等信息统一制牌贴于实验室墙上显著位置上。(防疫、安全应急预案请于3月31号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填报《实验室安全工作信息表》。(见附件3,3月18号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2.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3.实验室安全工作信息表
附件1:广东财经大学关于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pdf
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