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严发布时间:2022-03-16浏览次数:1836

 

粤财大教﹝2022﹞11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为加强本科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过程管理

    1.请各学院就如何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管理,把好毕业论文质量“出口关”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要求全覆盖。《工作方案》(见附件1)请于3月21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管理科,《专项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4月7日前提交。上述材料纸质版交至实验楼305,电子版发至邮箱1196882429@qq.com。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工作,避免答辩“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的成绩评定标准给予初评、复评和答辩成绩。对存在“严重不规范”等问题、需要“重大修改”的不合格毕业论文(设计)坚决不予通过。

3.教务处将在论文答辩前随机抽取不低于3%的毕业论文组织校内外专家评阅,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检查。具体抽检名单将于4月11日公布。匿名评阅结论为“不合格”的论文取消答辩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4.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毕业论文反抄袭检测、答辩、成绩录入、归档、优秀论文评选等工作,教务处将在归档工作完成后对本届毕业论文开展专项检查。

二、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自查

为迎接上级部门即将开展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自查工作,对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并填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学院自查情况自评表》(见附件3)。教务处将在论文答辩前随机抽取不低于3%的毕业论文组织校内外专家检查,并在教学工作会议中通报结果。

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将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附件1:xx学院关于加强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管理工作方案.docx    

附件2:xx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专项检查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自查表.doc 

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