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2〕34号
关于申报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近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精神,本批申报中共有290家企业面向相关专业与产业方向发布支持项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教师和学生及时了解申报信息,并结合本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需求,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做好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教师、学生均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进行申请。
二、申报流程
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采用滚动申报形式。
(1)6月30日前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9月30日前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3)9月30日以后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
三、申报时间
1.即日起“项目负责人”均可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网站上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完成网上申报后,向所在单位提交《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申报项目审批表》。
2.如参加第一批次申报,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6月20日前提交经企业盖章的项目合作协议。
3.如参加第二批次申报,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向学校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9月20日前提交经企业盖章的项目合作协议。
四、材料报送
1.《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
2.《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需要标注申报批次,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纸质文件请按规定时间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196882429@qq.com。
4.《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申报项目审批表》在申报人所在单位留存备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一份由申报人自行保存,一份在申报人所在单位留存备查。
5.不受理未经所在单位推荐、不在申报单位《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内的个人申请。
联系人:周老师 张老师,联系电话:84096405 84096594,办公地点:实验楼305
附件:
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3.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
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申报项目审批表
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