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昂发布时间:2022-05-18浏览次数:1960


粤财大教〔2022〕57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对研究期已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项目(共58项,详见附件2)

1)2020年立项的创业实践项目3项;

2)2021年立项的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55项。

二、结项验收程序

(一)学生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

1)填写《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表》(下称《验收表》,见附件3),并附项目结项支撑材料。

三类项目以附录方式提交支撑材料内容至少含:

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

创业训练项目: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虚拟企业运营报告等;

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计划书及企业运营报告。企业运营报告内必须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注册成立公司的法律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注册代码等;项目落地程度;固定办公室场所、上下游渠道合作商、战略合作伙伴等;项目所获风险投资意向、天使投资意向等;项目市场盈利情况;项目市场拓展能力;项目市场反应;项目整体实践成果;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等。

其他附录可为:获授权专利、论文发表或专利申请录用通知复印件或其它支撑材料;项目组成员研究日志或研究心得体会等;签约合同复印件、产品实物等。

2)协助预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初审结果汇总表》(下称《汇总表》,见附件4)。

2.提交时间

2022年5月25日前,将《验收表》、支撑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提交至学院。

(二)学院初审

1)组织初审

由各项目所属学院对项目组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项目结题的初审意见,在学生提交的《验收表》学院意见栏和《汇总表》初审验收结果中填写相关信息。

未通过初审的项目可申请延期,并同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情况变更申请表》。

2)提交时间

2022年5月31日前,将各项目组的《验收表》、支撑材料以及学院《汇总表》,纸质版1份提交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10),电子版发至jykwnfw@163.com。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结项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组提交的结项材料进行评审得出结论。

(四)公示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将在学校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发布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将发布于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官网,各项目组配合中心做好系统填报工作。

 

为方便联系,请项目负责人或相关成员加入大创项目联系QQ群,群号码:773517606(2021年立项)、1102182632。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项目一览表

3.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表

4.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初审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表.doc

附件4: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项验收初审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