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2〕69号
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度
本科教育教学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粤财大〔2019〕38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校开展2021—2022学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次本科教育教学奖励范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所获得的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工程奖、教学荣誉奖、教学竞赛奖。其中,教学成果奖、教学荣誉奖和教学竞赛奖以获奖发文时间为准,教学项目以认定通知或结项通过下达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报程序
1.个人填报《广东财经大学2021-2022年度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2021-2022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属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初审。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报送要求
1. 各教学单位须于7月1日将《广东财经大学2021-2022年度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按《广东财经大学2021-2022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顺序排列,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10室),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ykwnfw@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教育教学奖励”。
2.教务处相关工作联系人:
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工程奖:唐佩,联系电话:020-84096709,地址:办公楼310
教学荣誉奖、教学竞赛奖:李相科,联系电话:020-84096839,地址:办公楼308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财经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等四项本科教育制度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2021-2022年度教育教学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2021-2022年度教育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