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雪梅发布时间:2022-06-27浏览次数:664



粤财大教﹝202286

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2年度新专业申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置换新专业。各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通过专业置换方式调整、改造和升级现有专业。专业置换应当在相同或相近专业类内进行,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为避免过度、过快设置新专业,原则上各学院每申请新增1个专业的同时,应相应调整、撤销1个原设专业。鉴于我校目前专业数量的实际情况,建议近几年新办专业较多的学院,暂缓申报新专业。

2.学校根据改革和发展需要急需新开办的专业。

二、申报要求

1.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生源和就业好;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专业负责人需要有正高职称,在同等水平高校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定位和影响,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7.新专业建设的办学条件等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附件3)。

、工作安排

1.拟申报新专业学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并组织专家论证专业开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附件2),于75下班前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一式7份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jykwnfw@163.com

2.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及校内有关专家对拟申报新专业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和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络申报程序。

、其他事项

1.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学院如非通过置换方式设置新专业,需要先申办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开办至少2年且条件成熟后再申办新专业。

2.根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我校十四五期间专业总数控制在65个以内,目前学校在招专业总数已有60个,原则上严控新专业申报。

3.省教育厅关于今年新专业申报的正式文件印发后,如有新的精神和要求,申报时需要按照省厅通知执行。

4.教务处工作联系人:王雪梅,电话:020-84096082,地址:校本部办公楼309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doc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doc

附件3《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rar

附件4:《广东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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