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
拟录取名单公示
经学生个人报名申请、实验区所在学院综合遴选、教务处审核确认,2022级具有企业家精神和潜质的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际会计(ACCA)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际商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商管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经济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财务管理CIMA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金融学(CFA方向)创新实验区拟录取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年11月1日。若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或候补资格的学生,在公示期间需向拟录取实验区提交申请,由拟录取实验区所属学院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教务处教研科。公示结束后,学校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出实验区申请。
受理地址:教务处教研科,校本部办公楼310
联系人:李昂
联系电话:020-84096709
附件:2022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拟录取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