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大教〔2022〕14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期末线上
集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第17周为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工作的通知》(粤财大教〔2022〕139号)中相关要求,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管理。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再次强调如下:
一、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诚信考试。
各学院须通知学生查询考试安排,了解各门课程考试方式和考试平台,按要求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在考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课程缓考申请。各学院要开展学生诚信教育、纪律教育,倡导诚信考试,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二、做好考前培训和考前准备。
各单位须保质保量的做好考前培训和相关准备,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保证在线考试的公平公正。
1.线上考试的命题组卷应严格按照《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方式调整及命题工作的通知》(粤财大教〔2022〕133号)执行。
2.需要在2小时内完成的线上笔试考试,建议考生采用手写答题的形式完成考试,如选用的考试平台带有切屏检测等防作弊功能,也可以采用考试平台进行答题。
3.监考老师应熟悉线上考核的操作方式,确保熟练掌握试题发布、试卷回收等操作步骤,熟悉考试流程和应急处理预案。笔试考试过程中,监考老师可通过腾讯会议、华为会议等在线视频会议软件对学生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4.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应急方案(考试中出现断网或断电等情况),如遇突发情况需及时与学生沟通。
5.考前提醒考生要根据考试要求提前做好设备、网络、考场环境等准备工作,避免其影响正常考试。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办理课程缓考。
三、规范考试流程
1.考试开始前,学生提前20分钟在QQ/微信群里报到并确认准备就绪。
2.考试时间结束的15分钟内,考生需提交老师要求上传的辅助监考的材料和答题相关草稿、图片,并采用邮件等方式发送到老师指定的邮箱。
3.考试开始前,线上监考教师应要求考生提供符合考试要求封闭独立安静的室内考试空间,空间内不允许出现非考生的其他人员,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监考老师应清点考试学生、查验考生身份,对未按时到场考试的学生在期末考试成绩中登记信息。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出现作弊行为,应截屏保存图像证据,并记录详情,同时将情况通报给教务处。
5.考试过程中因网络等情况导致考生视频监控中断时间过长或中断次数过多,监考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学生本次考试成绩是否进行作废处理。
四、加强巡考和应急处理。
各开课单位负责组织线上考试监考和巡考工作,考试人数较多的课程,学院应依据课程考试情况合理安排监考、巡考,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加强与考生的沟通和联系,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考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解答学生关心的问题和疑虑。
五、按时录入成绩和做好试卷归档。
1.规范做好阅卷、评分、登分和试卷归档工作,一般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7日,特殊课程经申请后可适当延迟,《学年论文》类课程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开学第一周,所有课程的成绩录入时间不能影响到下学期的补考安排。
2.考试归档材料应齐全(试卷及评分标准、平时成绩表、总评成绩、试卷分析报告等)。任课教师须做好线上考核相应电子材料的保存,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签到考勤、互动交流、课程作业、回答问题、小组分享PPT等情况的记录,学生在案例分析、章节测验、课程翻转讨论等表现。课程考核的考核记录,学生电子答题纸,违纪作弊截图等材料,做到过程有记载、评分有依据、存档可查询,以供成绩复议以及今后各类评估、检查所需。
特此通知。
附件: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末线上考试集中排考安排表.xlsx
2022年12月25日